联系电话:025-83750571、83750572
四、试卷领取及保管
1、试卷由省建设厅选派的巡考人员于11月14日上午9:30到江苏省广播电视大学内文苑宾馆第3会议室参加巡考工作会议并领取考试试卷后,赶往各地考点。
2、试卷到达各省辖市考点后,应存放在安全地点,并有专人值班看守,保证试卷万无一失。
3、11月15日考试前一小时试卷运抵各考点,在向监考人员分发考卷前,必须经考点负责人和省派往各市的巡视人员检查,并做好记录。
4、考试结束后,每一考场试卷应按统一要求装订、密封、集中后保存到指定地点,并做好记录。
5、在阅卷前,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拆封试卷袋。
6、11月15日18:00前,巡考人员必须安全携带试卷回到南京,交给江苏省建设教育协会(南京市鼓楼区草场门大街101号文荟大厦五楼)。
五、监考工作要求
1、监考教师在开考前30分钟到考务室领取试卷、考场记录表等。考前15分钟进入考场,核对考生身份证和准考证,缺一证者不能参加考试,严禁代考。考生携带的非考试用品统一存放在指定地点。
2、宣读考场纪律(规则),提前5分钟发放试卷,提醒考生试卷总页数。请参加考试的考生在考生签到表上签字。
3、提醒和指导考生将考生单位、姓名、地区、准考证号清楚填写在试卷规定位置。
4、考试时监考教师要认真履行监考职责,不得做与考试无关的事情,不得随意离开考场。两名监考人员应保持一前一后,并流动交换。
5、监考人员发现有考生违纪作弊行为,应立即制止,收交其相关材料,并按规定进行登记上报。
6、考试结束前10分钟,监考人员应提醒考生,考试结束信号出,考生立即停止答卷,考生迅速离开考场。
7、监考教师及时清点试卷,将试卷按准考证从小到大排列,缺考考生的试卷另外放置在空白卷一起,完整填写考场记录表和试卷袋封面。
8、试卷交考务室人员核对后(实考试卷与实考考生相符),按要求装订后封袋,考场记录表和空白卷一起装入试卷袋内,经主考验收签字后交省派出的巡考人员。
六、巡考工作要求
1、各考点的巡考人员由省建设厅统一派出,巡考人员必须坚持原则,认真细致,熟悉监考过程各环节的工作。
2、妥善保管试卷:巡考人员接到试卷后,人不离卷,到达各考点后,将试卷按放在较安全的地方(如单位档案室、保密室等带有防盗门、防盗柜的房间),保管门、柜上的钥匙。
3、检查考场安排情况和监考人员配备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或上报。
4、提前30分钟到达考点考务室,发放试卷袋等材料,讲解监考人员注意事项。
5、及时巡视考场,抽查考生两证情况,抽查考生有无夹带现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发现监考人员有违纪现象的,要及时处理和上报。
6、严格监督收、交试卷环节,检查装订和封袋情况、考试记录表的填写情况。
7、及时将试卷带回省建设教育协会,交专人验收。
七、其他有关事项
1、《考场规则》、《应考人员违纪处理规定》、《考试监考人员守则》见附件,各市可根据具体情况作适当调整。
2、应考人员考试时如无身份证、军官证、驾驶证等能证明应考人员身份的有效证件,不得参加考试,并由监考人员在考场记录单上作记载。
3、考务工作的其他问题,请各省辖市及时与省考试机构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