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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建设厅关于2008年全省建设行业第一次燃气具安装维修工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要求的通知

江苏省建设厅关于2008年全省建设行业第一次燃气具安装维修工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要求的通知
(苏建函教[2008]625号)


各省辖市考点:
  根据我厅苏建函教[2008]469号文件精神,2008年江苏省建设行业第一次燃气具安装维修工统一考试定于11月中旬在各省辖市进行,为保证统一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考务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方式
  全省统一鉴定考试时间定于11月15日上午8:00~11:45(理论知识考试8:00~10:00,技能考试10:15~11:45)。两场考试均采用闭卷笔试的形式进行,考点设立在各省辖市。统一考试试题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题库江苏分库中抽取。两项考试、考核成绩均实行百分制,分别达60分以上者为合格。
  二、考点考场要求
  1、本次考试每个省辖市设立一考点,考点应选择条件优良、交通便利、教室宽敞明亮、周围环境整洁安静的学校或培训中心等进行。
  2、各考点大门口要悬挂“江苏省建设行业第一次燃气具安装维修工统一考试”醒目横幅,并摆放考场引导指示牌,考区前摆放考场平面示意图和考场规则,考场门口张贴考场号、考生名单。
  3、每考场设置30个座位,座位清洁整齐,每张座位桌面左上方贴考生准考证号和座位号,考场黑板上写明本场考试时间、试卷页数,考场前门旁靠墙放置一张课桌,用于存放考生随身携带的物品,考生上交的手机等工具用信封封装写明考生姓名和单位,妥善保管。
  4、考务室设置在考场附近,考务室门口张贴“考务室”标志。
  5、每考场至少配备两名作风正派、工作认真、责任心强、有监考经验的监考教师。考试期间,监考工作人员都应佩带监考工作证,与考试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考区。
  6、考场内应备有蓝、黑墨水、2B铅笔、橡皮、草稿纸等文具用品,但不得放有与考试内容有关的书籍、纸张、杂物等。
  7、考试期间各考点应配备医务人员。
  8、各省辖市主管部门应于11月14日对开考前的准备工作进行一次检查,对考点、考场没有达到要求的,应立即整改落实。
  9、各考点应在考试前集中对监考人员进行培训,明确职责,进行纪律教育,并向监考人员和有关工作人员讲解监考要求、试卷交接、保管、封装方法和要求、意外情况的处理意见等。监考人员分配到什么考场,应在11月15日开考前公布,不得提前宣布。
  10、为保证考试期间省与各考点联系,请各省辖市将考点名称、考点每考场座位数、考点负责人、联系人及其电话、手机号码、巡考人员名单(含手机号码)于11月10日前报省建设厅。
  11、考试期间,省建设厅将派出巡视人员,赴各市监督考试过程。
  三、考务工作会议
  为保证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具体部署相关考务工作,请各省辖市考点于11月14日派1名负责考务工作的人员到南京参加全省第一次燃气具安装维修工统一考试考务工作会议。考务会结束后将考卷和省派出的巡考人员接回各考点。
  会议时间:11月14日上午10:00。
  会议地点:南京市江东北路399号,江苏省广播电视大学内文苑宾馆第3会议室。
  乘车路线:火车站乘143、32路商荟大厦下车前行红绿灯路口;中央门汽车站乘72路至舸舫园、金盛百货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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