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参加会议人员要按时到会,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席的,需要先请假。
五、对会议研究讨论的重大事项和问题,会后及时印发会议纪要或通过简报形式下发传达。
六、会议应有专人负责记录,会议记录作为厅深入学习实践科学观活动工作资料,留档保存。
省建设厅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学习制度
一、坚持学习领导负责制。厅党组中心组的学习由厅党组书记担任学习领导小组组长,负责组织学习、主持集中学习、讨论和总结学习等(厅党组书记因公不在,由主持工作的厅领导负责)。厅党组中心组在学习培训期间安排3次集中学习交流。
二、坚持中心组学习制度。党组中心组学习以厅党组成员、厅领导、厅机关处级(含正副调研员)以上干部。厅领导适时作专题辅导。
三、坚持个人自学为主、集中学习为辅的原则。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论科学发展》、《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领导干部学习文件汇编》等。机关各支部要坚持每周二、五下午学习研讨。
四、坚持学习与调研相结合。要在提高理论水平、指导工作实践上下功夫。积极开展调研工作,撰写心得体会。
五、厅直各单位党委(党总支、支部)要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制定学习制度并认真加以落实。
省建设厅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联系点制度
一、参与联系点挂钩的人员由厅领导及有关处室人员组成。
二、深入联系点开展学习调研和征求意见活动。
三、要对照各自联系点实际,经常深入所联系点指导工作,了解情况,提出要求。针对发现的问题,要坚持从实际出发,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并积极帮助联系点理思路、找差距、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对重大情况要及时准确向厅党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