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建设厅关于印发省建设厅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责任等制度的通知
(建学组〔2008〕1号)
厅直单位党委(党总支、支部),机关党总支、各支部,厅机关各处室:
根据《安徽省建设厅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为确保工作扎实推进、取得成效,厅活动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领导责任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制度、学习制度、联系点制度、调研制度、指导检查制度等,现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二〇〇八年十月十日
省建设厅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责任制度
一、各单位党委(党总支、支部)书记、机关各党支部书记、各处室主要负责同志为本单位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工作作出具体安排并取得实效。
二、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要在活动中率先垂范,自觉撰写个人学习心得体会、自我分析材料、专题调研报告、个人总结材料等。
三、各单位党委班子成员要积极参加所在单位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党委、支部)扩大会和组织生活会,认真围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主题开展民主评议。
四、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要针对梳理出来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制定和完善促进科学发展观的政策、规划和体制机制,推动本单位、本部门工作再上新台阶。
省建设厅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
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会议制度
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会议一般每周召开一次例会,每月召开一次总结会,如遇特殊情况,由领导小组组长或办公室主任决定,组织有关人员及时召开会议。
二、会议主要传达学习省委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工作的指示和决定,通报上级主管部门对当前的部署和要求;交流各部门的主要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下一段的工作任务。
三、参加会议人员在会前要做好充分准备。对提交会议讨论的问题,要先进行讨论研究,并形成初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