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物价局关于同意继续执行增值税防伪税控相关收费标准的函
(皖价服函[2008]159号)
安徽航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继续执行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相关收费标准的请示》(安徽航信字〔2008〕50号)悉。
我局《关于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收费的批复》(皖价服〔2005〕301号)核定了你公司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有关收费项目和标准,文件期限已到, 鉴于执行期间各方反映良好,根据原
国家计委《关于核定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价格的通知》(计价格〔2000〕1381号)规定,同意你公司继续按皖价服〔2005〕301号文标准执行。
一、收费项目和标准
(一)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技术维护费:每年每户490元,安装使用当年按实际技术维护月数计收。
(二)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培训费:每期每人300元(每期不少于30个课时),包括上机、安装培训、资料费、试卷费、培训卡折旧费等。
(三)培训资料费:企业内由其它单位会计兼职开票的,需发放培训资料和《企业操作员结业证书》的,可收取每人50元(含证书工本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