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环保局等部门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二、把握重点,切实解决突出的农村环境问题

  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要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把农村环境保护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结合起来,着力解决危害农民群众身体健康、威胁城乡居民食品安全、影响农业农村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全面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一)突出抓好农村饮水安全。把保障饮用水安全作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首要任务。认真组织实施《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一五”规划》,开展农村饮用水源地环境状况调查,科学划定和调整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明确保护目标和管理责任,加强对水源、水质的环境安全监督管理,建立水质定期监测制度,依法取缔保护区内的排污口,禁止有毒有害物质进入保护区。制订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应急预案,强化水污染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理。加强分散供水水源周边环境保护和监测,及时掌握农村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防止发生水源污染事故。加强农村地下水资源保护,开展地下水污染调查和监测、防治,开展地下水水功能区划,制定保护规划,合理开发利用地下水资源。严格控制地下水超采,防止海咸水入侵。把污染防控和生态工程建设结合起来,继续加强重点流域水环境治理。加强农村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评估,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农村生活饮用水达到卫生标准。到2010年,在不同自然条件、经济发展水平的地区,建设45处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示范工程;农村地表水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95%以上。

  结合“村村通自来水工程”,提高农村饮用水质量和自来水普及率。采用合理布设取水点、寻找合格水源、采取适宜的水质净化措施等方式,重点解决高氟、苦咸、污染水的饮水安全问题。积极创造条件,发展集中连片式供水,促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到2010年,解决农村1778万人饮水不安全问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0%以上。

  (二)严格控制农村地区工业污染。加大农村地区工业污染治理力度,严格控制向河流、湖泊等水体排放污染物,确保河流水体水质达到水功能区水质保护目标。建立完善农村地区工业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监督管理机制,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促进工业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严格执行产业政策和环保标准,淘汰污染严重和落后的生产项目、工艺、设备。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制度,严防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坚决制止在农村地区建设高耗能、高污染项目。积极推进乡村工业结构、布局调整,鼓励发展无污染、少污染的行业和产品,引导村镇企业适当集中,推行污染集中治理,有效减少农村地区污染物排放总量。加强农村地区矿山污染治理与生态保护,改善和恢复生态环境。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