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我市现代物流业的意见

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我市现代物流业的意见
(惠府〔2008〕10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加快促进我市现代物流业快速、持续发展,努力把惠州市建设成为科学发展的“惠民之州”,现结合我市实际,就加快发展我市现代物流业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业的重大意义
  现代物流业作为新兴服务产业,既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性产业,也是新的经济增长点。2006年5月中共惠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第三产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惠市委发〔2006〕15号),明确要求把现代物流业作为我市第三产业重点行业予以加快发展。目前,我市正处于跨越式发展的关键时期,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业,有利于形成安全通畅、舒适便捷的消费服务环境,满足人民群众生活改善、消费升级的需求,对于优化资源配置、增强核心竞争力、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率、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深远的意义。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发展现代物流业作为当前重要工作来抓。
  二、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业的总体思路和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我市地理区位优势和石化、数码产业优势为依托,以惠州港的大发展为契机,通过政策的积极引导与扶持,完善现代物流业基础设施,重点培育和规范现代物流市场。树立现代物流理念,促进流通企业内部物流社会化;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培育龙头物流企业;大力发展农村现代物流,完善城乡一体化物流网络;加强冷链物流体系建设,保障生鲜食品消费安全;推广先进物流技术,提升流通领域现代物流水平,整合全社会物流资源,全面提升我市现代物流业的专业化、社会化服务水平。力争到2011年,形成一批年营业额超过10亿元、核心竞争力突出的专业物流企业和大型物流园区;惠州港的吞吐量超过7000万吨,集装箱吞吐量达到110万标箱;全市物流成本占GDP比重在现有基础上下降3~5个百分点,基本构建一个以城市配送物流为支撑、以港口物流为重点,集运输、仓储、加工、包装、配送、信息服务咨询、保税等于一体的区域性物流中心。
  三、发展重点
  (一)大力培育和规范现代物流市场。
  在全社会树立现代物流理念,鼓励制造企业、流通企业集中精力增强自身核心竞争力,把非核心的物流业务剥离、分立或外包给专业物流企业,催生现代物流需求。支持传统交通运输、仓储配送、货运代理和联运企业创造条件向现代物流企业转变,大力发展一批现代第三方、第四方物流企业,培育现代物流服务市场主体。建立物流市场供需双方的对接机制,鼓励物流企业之间开展供应链管理的合作。规范货运市场管理,增强服务意识和行政透明度,提高办事效率,逐步建立公平、规范、有序的现代物流市场体系。
  (二)努力构建现代物流基础设施体系。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