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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打好“隐患治理年”第五战役深入开展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

青岛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打好“隐患治理年”第五战役深入开展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区、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市有关部门:
  最近一个时期,山西襄汾和广东深圳发生的特别重大尾矿库溃坝事故和火灾事故,都是因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酿成的恶性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巨大损失。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根据省安委会办公室统一部署,在“隐患治理年”第五战役中要深入开展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按照“隐患治理年”统一部署,结合当前安全生产实际,第五战役要把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作为重要内容,通过开展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解决当前安全生产领域比较突出的非法违法问题,强化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法制意识,维护安全生产法律尊严,维护政府监管权威,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权益,加快建立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推动地方人民政府落实安全监管主体责任,促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稳定全市安全生产形势,为经济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打击的重点
  这次专项行动打击的重点,主要是以下五类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
  一是无证无照、证照不全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
  二是依法关闭取缔之后,又擅自恢复生产经营活动、死灰复燃的;
  三是存在超层越界开采、未经审批修建尾矿库和违规排放尾矿、烟花爆竹生产“三超一改”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
  四是蓄意瞒报事故、隐瞒事故真相的;
  五是抗拒安全执法,拒不执行政府及有关部门下达的停产整顿、关闭取缔指令的。
  对上述严重违法违规行为,都要依法予以严惩,立即采取关闭取缔、停产停业整顿和经济处罚等执法措施,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工作责任和实施步骤
  此次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由各级政府负责,结合“隐患治理年”第五战役,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检阶段(10月下旬-11月上旬)。各级政府安委会要按照本通知和10月15日省、市政府安全生产电视会议及“隐患治理年”第五战役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做出安排部署,深入开展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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