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建立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引进和使用机制,打造人才高地。自主创新,人才为本。大力改善城市软硬环境,提升城市知名度和美誉度,使我市成为国内最适宜创业和居住的城市之一。用事业、待遇、环境、感情吸引各类科技创新人才,重点引进高新技术产业、支柱产业、新兴产业等领域急需的高层次人才,特别是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的海内外创业者、领军人物、学术学科带头人和高技能人才以及科技管理人才。每年引进5-10名领军型科技创业人才、100名科技研发人才和相关项目,经市科技、人事部门组织专家小组评定的重点推荐项目、优先推荐项目和推荐项目的,市财政分别给予150万元、100万元和50万元的创业启动资金;对科技人员以技术成果入股合作创办企业的,其作价出资额最高可占注册资本的70%。对携带发明专利来我市创业的科技人才,给予1至2年300万元额度的财政贴息贷款支持,并给予15万元资助;对携带高新技术项目和已登记软件著作权的项目落户我市的,每个项目给予10万元资助。建立健全一整套有利于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引进、使用的激励机制,建立健全技术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人才激励机制,把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引导好、保护好、发挥好。实行“不求所有,但求所用;不求所在,但求所为”的柔性人才政策,通过各种方式引进智力。
16、建立以政府为引导、企业为主体的多渠道技术创新投入机制。严格落实好中央和省关于增加科技和产业投入的各项规定,确保地方财政科技投入增长速度高于财政收入增长速度。改革财政科技资金使用办法,加强财政科技和产业发展资金的绩效管理。企业要用足用好用活国家关于激励企业技术创新的财税等优惠政策,不断加大创新投入,提高研发投入占企业销售收入的比重。高新技术企业R&D经费,不低于年产品销售额的5%。简化和规范投资审批,加大银行等金融机构对企业创新的支持力度,引导和鼓励风险投资等社会资金投向自主创新。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上市融资或发行企业债券。力争到2011年,使我市全社会创新研发投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5%以上。
17、充分利用国际国内科技资源,推动高新技术产业的国际化。注重引进国外研发机构,抓好外资核心技术的引进、吸收、消化和利用。市建立高新技术及设备进口协调机制,协调解决高新技术及设备进口的有关重大问题。加强技术创新国际合作与交流,提高自主创新能力,走出一条从低附加值产品向高附加值产品、从低加工度向高加工度、从生产普通零部件到生产关键核心部件转变的基于专业化分工协作的产业集群创新升级模式。由市匹配出资,争取国家和省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项目资金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更多投向我市。围绕产业技术自主创新的需求,制定政策措施,加强与国家、省有关部门的合作,吸引国家863和973等重大项目到我市落户和产业化。加快建设华南理工大学惠州工业技术研究院和中科院广州分院(惠州)技术转移中心等创新平台。积极支持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与我市开展合作研究开发和成果产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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