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期关停规模小、能耗高、环境污染大的火力发电机组和淘汰落后的生产工艺,2008年底前关停4家共24台单机5万千瓦以下的小火电机组,合计容量25万千瓦;淘汰所有4吨/小时以下和使用8年以上、10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锅炉;至2011年全市关停涉及31家水泥企业的共56条机立窑水泥落后生产工艺、能耗高、污染大的生产线。
科学规划园区建设,所有园区建设都必须进行区域开发环评,严格把好环保法律法规政策关,依法严格审批项目,提高环保准入门槛,引导工业项目进园进区。采取市场化、财政投入等多种筹资方式,加快园区污水处理厂等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实施完成好绿色生态惠州建设的各项目标任务。
市每年对节能减排工作进行考核,对每年节能减排管理、节能减排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者给予表彰,对采用节能减排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经过检测鉴定节能改造直接产生的节能量同比上年达500吨标准煤以上的企业,从市节能专项资金中奖励10万元;对经过减排改造,采取工业废水回用措施,比上年减少工业废水排放10万吨以上的企业,从市节能减排专项资金中奖励5万元。
四、保障措施与激励政策
13、大力推进产学研合作,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到2011年,全市新组建国家级、省级、市级重点实验室分别达到1家、2家、6家以上。推动企业以资金、设备为要素,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以人才、智力和技术为要素,通过联营、参股等多种合作形式,整合优化现有资源,组建产学研联合体。各类科技计划要向产学研合作项目倾斜。支持有条件的企业与国内外大型企业、科研机构开展合作创新。鼓励和支持本市龙头骨干企业与国内外同行业企业进行专利技术、核心技术、技术标准的交叉授权许可,组建平等的技术战略联盟。重点抓好仲恺高新区、惠州软件科学园、民科园孵化基地和华南理工大学科技园惠州园区等的建设,使之成为高校科技成果中试、孵化的重要基地。到2011年,全市组建省级产学研成果转化基地3个以上。建设一批示范性大中型企业中试基地,加强企业中试基地与科研院所的紧密合作,为企业规模生产提供配套的技术工艺和装备保障。
14、实施知识产权保护和品牌战略,保障自主创新可持续发展。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和民营科技企业等科技型企业完善知识产权制度。建立专利服务和预警机制,突破技术壁垒。建立激励机制,强化知识产权的政策导向。加大保护知识产权力度,打击各种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营造有利于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的法制环境。鼓励企业注册商标和申请专利授权,扶持企业申请国际专利,培育和发展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中小型民营科技企业,形成具有内在根植性的新的产业集群。开展技术标准企业试点,鼓励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实施名牌带动战略,对新获评“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对新获评“中国科学技术‘五奖’”、“国家专利金奖”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新获评“国家免检产品”、“省名牌产品”、“省著名商标”、“中国专利优秀奖”、“省专利金奖”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5万元;对新获评“惠州名优产品”、“惠州市知名商标”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加大对各级名牌产品、著名商标的保护力度。强化区域品牌规划建设,提升惠城区“中国男装名城”和惠东县“中国女鞋生产基地”地位,重点加强大亚湾石化、仲恺电子、陈江照明、园洲制衣、水口毛纺、杨村家具等新兴区域品牌的培育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