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加强农村计生工作,稳定农村低生育水平。通过深化综合改革,推进制度创新,完善利益导向机制,建立健全农村计生家庭奖扶制度,完善计划生育服务设施,加强基层层级计划生育动态管理责任制等措施,推进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转变农村群众生育观念,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稳定农村低生育水平,农村政策生育率、人口自然增长率达到标准,农村可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
14、加强农村文化建设,不断丰富农民文化生活。通过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加强农村文化设施建设,继续实施村村通广播电视和“2131”农村电影放映工程,推进科技卫生文艺“三下乡”活动经常化、制度化,鼓励农民开展各类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引导农民崇尚科学,抵制迷信,破除陋习,形成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培养积极向上的社会风气。力争到2009年,100%乡镇(街道)基本实现有体育设施和科普法普展览室的文化站,50%以上行政村建有综合文化室(含农家书屋),50%以上的行政村有体育设施;全市每年“三下乡”活动覆盖行政村的比例达到30%以上,30%以上的乡镇(街道)每年举办农民运动会,70%以上的乡镇(街道)和30%的行政村组建有业余文艺宣传等各类表演队,每年表演10场以上。到2011年,全市100%乡镇(街道)建立达省级标准的文化站,100%行政村建有综合文化室(含农家书屋)或体育设施,全市80%乡镇(街道)每年举办一次大型文体活动。
15、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全面提高农村民主管理水平。深入开展“三级联创”活动,巩固和延伸党的先进性教育和固本强基工程的成果,完善和推广农村民主管理制度,全面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2008年起,全市100%的乡镇(街道)党(工)委和行政村党支部,落实有市、县(区)机关领导对口挂钩,联系指导基层组织建设和新农村建设;100%的行政村要建有90平方米以上的办公场所;100%的行政村实行“村务公开”、党员联系村务工作责任制、《村民议事规则》、“四民工作法”和“村账镇管、组账村记”等制度;行政村每年发展新党员2名以上;行政村“两委”班子成员年龄和文化结构不断优化,群众满意率保持85%以上;每年选拔一定数量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到2011年基本实现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干部的目标;每年举办四期以上的村干部培训班,到2011年100%村干部接受一次以上系统、全面的教育。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进一步增强,党群干群关系更加密切,农村民主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农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得到更充分发挥。
16、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促进农村和谐稳定。通过加强农村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打击“两抢一盗”、黑恶势力、集资诈骗、售假坑农等违法犯罪活动,坚决扫除“黄赌毒”、传销、邪教等社会丑恶现象,健全农村矛盾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等措施,努力促进农村和谐稳定。2007年,全市100%的乡镇(街道)要设立维稳综治中心,人口相对集中、治安状况相对复杂的行政村设立警务室,建立一支专职和兼职相结合的维稳综治队伍;100%的行政村要设立调解室,村民各类矛盾纠纷调解结案率每年提高10%以上,到2011年达到90%以上。全市农村刑事案件发案数和农民参与“黄赌毒”或邪教组织的发案数明显下降。村民上访或越级上访个案每年下降10%以上。全市农村不出现重大群体性事件。农村社会综治制度进一步健全,化解和消除不和谐因素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农民的合法权益和劳动成果得到有效保护,农村和谐稳定的局面不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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