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惠州市委、惠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惠州市新农村建设五年行动纲要(修订稿)》的通知
(惠市委发〔2008〕35号)
各县(区)党委、人民政府,市直和驻惠各副局以上单位:
现将《惠州市新农村建设五年行动纲要(修订稿)》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惠州市委
惠州市人民政府
2008年10月17日
惠州市新农村建设五年行动纲要(修订稿)
(2007-2011年)
一、总 则
1、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是党和国家破解“三农”难题,加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的重大战略决策,充分反映了全国人民特别是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和要求,同时也是我市建设科学发展“惠民之州”的迫切需要。农业丰则基础强,农民富则国家盛,农村稳则社会安。没有农民的小康,就没有全国的小康;没有农村的现代化,就没有全国的现代化;没有农村的和谐,就没有全社会的和谐。对破解“三农”难题的极端重要性和艰巨性,任何时候都要有足够的认识,任何时候都要自觉把新农村建设放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中之重地位。
2、为更扎实更有效地推进我市新农村建设,根据中央、省委有关新农村建设的指导方针和部署要求,按照《中共惠州市委、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科学发展“惠民之州”的决定》(惠市委发〔2008〕32号)的有关要求,现制定《惠州市新农村建设五年行动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制定本《纲要》的出发点和主要目的是:理清思路,突出重点,明确目标,制定措施,落实责任,指导和引领全市新农村建设朝着预定目标又好又快发展。
二、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3、《纲要》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以工哺农、以城带乡”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要求,坚持规划先行、分步实施、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和尊重农民意愿的基本原则,以发展农村经济为中心,以推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为手段,以深化农村改革和推广农业科技为动力,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为保障,充分发挥广大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发展现代农业,不断推进农村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产业化进程,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和谐稳定,全面推进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4、《纲要》的总体目标是:到2011年,全市农村经济结构更加优化,农业产业化经营、现代化水平和农村工业化、城镇化程度全面提升,农村生产生活环境更加良好,精神文明建设不断进步,农村管理更加科学民主,农民收入持续增长,城乡居民生活差距进一步缩小,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成效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