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发展数据库产业。建设江门网络数据中心和信息资源中心。对全市各类统计数据、文档数据科学规范地进行采集、加工处理和存贮管理,发挥数据库产业在国民经济、社会建设和政府决策方面的作用。加快人口、法人、空间地理等对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的基础资源数据库建设,促进金融、法律、信用、科技、贸易等商用数据库的建设和应用。继续完善开平碉楼与村落世界文化遗产、五邑华人华侨、五邑名人名作等具有江门五邑侨乡特色的数据库。加快建设江门市卫生信息资源库,重点建立卫生资源数据库和医疗病案数据库。建立和完善网络环境下数据库保护和使用等方面的机制。(责任单位:市信息产业局、市统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文广新局、市卫生局)
(十五)数字媒体内容业。重点发展面向家庭和个人娱乐的数字内容产品。发展影视制作业,建设广播影视节目资源库,开发适合家庭消费的数字音视频、数字多媒体、移动电视产品,促进影视娱乐信息数字化,发展交互性的多媒体内容服务业。大力发展面向新闻出版、文化体育、医疗卫生、科技教育等公共文化领域的数字内容产品,促进面向大众消费的数字内容创意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江门广播电视台)
三、加快发展现代信息服务业的保障措施
(一)建立组织领导和协调机制。建立我市现代信息服务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市分管领导为召集人,成员由市信息产业局、市发展改革局、市经贸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编办、市文广新局、市外经贸局、市金融办、市国税局、市地税局、中国电信江门分公司、广东移动江门分公司、中国联通江门分公司等单位组成,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信息产业局,负责指导、协调和推动全市现代信息服务业发展的有关工作。
(二)落实推动现代信息服务业发展的优惠政策。认真落实我市现有涉及现代信息服务业相关领域的优惠政策,主要包括《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展电子信息产业的优惠政策(试行)》(江府[2003]48号)、《关于加快江门市区现代物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江府[2006]40号)、《印发江门市促进自主创新若干政策的通知》(江府[2007]4号)、《印发江门市关于鼓励和扶持动漫游戏产业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江府[2006]30号)等,上述政策中涉及用地管理的按照国家、省现行土地管理政策执行。市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资金支持现代信息服务业发展;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发挥政府投资引导和拉动作用,吸引社会资金,引导各类担保基金和金融机构向现代信息服务业倾斜,进一步支持符合条件的现代信息服务业企业进入资本市场融资。科技三项经费、自主创新资金、技术改造资金、物流发展专项资金、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和关键领域重点突破资金的安排都应向现代信息服务业有所倾斜。同时,结合我市现代信息服务业的发展需要,完善现代信息服务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加大在财政资金、税务、人才等方面的政策扶持力度,推进我市现代信息服务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