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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神木县同德利煤化工有限公司60万吨/年兰炭尾气发电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备案的通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神木县同德利煤化工有限公司60万吨/年兰炭尾气发电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备案的通知
(陕发改规划〔2008〕1504号)


神木县经济发展局:
  你局《关于神木县同得利煤化工有限公司60万吨/年兰炭尾气发电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备案的请示》(神经发〔2008〕328号)收悉。该项目新建2台75t/h兰炭尾气锅炉、2台15MW直接空冷冷凝式汽轮发电机组及相关配套设施。年回收利用废气约33303万Nm3,年发电量可达180GWh,与传统燃煤电厂相比年可节约标煤近9万吨左右,年可实现CO2减排14万吨。项目总投资17428.81万元。该项目充分利用兰炭工程放散的兰炭尾气进行综合利用发电,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在CDM的支持下,具有较好的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经审查,同意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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