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推行办理业务“零差错”质量标准。工作人员具备熟练的业务操作能力和较高的业务知识水平,努力减少业务差错率和失误率,定期抽检抽查经办事项,及时纠错。
六、树立办事“零投诉”服务理念。工作人员应提供规范、周全、合理、满意的服务,做到:难事、易事同样认真;生人、熟人同样热情;干部、群众同样尊重;忙时、闲时同样耐心;来早、来晚同样接待。不出现推诿、扯皮、怠慢、敷衍等不负责行为,切实避免服务对象不满意问题的发生。
七、实行告知业务“零歧义”要求。工作人员在接待中应使用简明、通俗、易懂、准确的语言告知服务对象,统一法规政策、业务问题的解释内容和口径,正确引导服务对象办理有关业务事项。
八、工作人员接听服务对象电话,首先报清单位名称和服务工号,并做到口齿清楚,条理清晰,用语文明,说普通话。中断或终止电话,须先征得对方同意,且让对方先搁电话。
九、工作人员不得在办事大厅吸烟、吃零食,上班时间女工作人员不得浓妆艳抹或着过于暴露的服装。
十、办事大厅结合实际可提供以下人性化服务
(一)直通服务:工作人员受理业务时,对提供资料不全的服务对象,应一次性告知办事所缺的资料,并开具接待情况反馈单,服务对象可凭此反馈单直接至原受理窗口办理业务,无需重新领号排队。
(二)延时服务:工作人员对已受理的事项,如遇下班时间,应做到延时服务,直至办妥为止,不以超过或接近下班时间为由,停止服务或不积极叫号。
(三)上门服务:对重病、重残、年老体弱等行动不便者,可由其委托人提出申请并填写《 上门服务申请表》,经审核,安排党团员积极分子或为民服务小组上门服务。
(四)快捷服务:在服务过程中,根据“特事特办、急事先办”的原则,经服务对象提出申请,报大厅值班主任同意后,进行加急加快办理。
第六章 大厅内部安全管理规范化建设基本标准
一、大厅设立内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工作人员有高度的安全防范和“安全工作人人有责”的意识,并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工作要求,落实好有关规定和制度。
二、工作人员下班时须锁好门窗,切断照明、空调及其它办公设施的电源,整理好桌面上的资料及其他物品,杜绝事故隐患,防止各类事故发生。重要节假日实行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值班制度,遇有重要情况、突发事件能及时上报。
三、妥善做好各类资料、印章的保管,防止失窃和失密。现金和贵重物品等妥善保管,切勿留置于办事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