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卫生厅关于表彰全省卫生系统汶川大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浙卫发[2008]280号)
各市、县(市、区)卫生局,省级医疗卫生单位:
四川汶川特大地震灾害发生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省卫生系统全面动员、迅速行动,在抗震救灾第一线和后方,广大医务人员和干部职工奋不顾身、日夜奋战、无私奉献,完成了坚苦卓绝的医疗救援、卫生防疫等任务,为保护灾区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夺取抗震救灾斗争的胜利作出了重大贡献,并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经各地区、各单位认真推荐,现经我厅研究,决定评选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等47个单位为“全省卫生系统汶川大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 评选李浒等286名同志为“全省卫生系统汶川大地震抗震救灾先进个人”。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全省卫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要以他们为榜样,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发扬英勇无畏的抗震救灾精神,忠诚履行为人民健康服务的神圣使命,认真做好各项卫生工作,全面推进“民本卫生、和谐卫生”建设,努力开创我省卫生改革与发展的新局面。
附件:
1. 全省卫生系统汶川大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名单
2. 全省卫生系统汶川大地震抗震救灾先进个人名单
二〇〇八年十月九日
附件1:
全省卫生系统汶川大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名单
1、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2、杭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3、杭州市卫生局
4、杭州市西湖区卫生局
5、杭州市萧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6、杭州市余杭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7、宁波市第一医院
8、宁波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
9、宁波市卫生局
10、慈溪市卫生局
11、温州市卫生局
12、瑞安市人民医院
13、乐清市人民医院
14、金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5、金华市卫生局
16、兰溪市人民医院
17、义乌市卫生局
18、永康市卫生局
19、嘉兴市卫生监督所
20、平湖市卫生局
21、海宁市卫生局
22、桐乡市卫生局
23、绍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4、绍兴市卫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