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北京市卫生局关于设置北京圣元惠仁临床检验中心的批复
北京市卫生局关于设置北京圣元惠仁临床检验中心的批复
(京卫医字〔2008〕278号)
北京圣元惠民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设置北京圣元惠仁临床检验中心的申请收悉,经研究,依据《卫生部关于临床检验中心设置有关问题的批复》(卫医函[2008]83号)中“各级临床检验中心由同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设置,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置”的规定,不同意你公司设置临床检验中心的申请。你公司如申请设置其他医学检验专科医疗机构,应待卫生部相应标准出台后方可申报。
此复。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