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卫生部2008年度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成交候选品种北京地区配送事宜的通知
(京卫药械字〔2008〕94号)
各区县卫生局,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有关单位:
根据《
北京市卫生局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08年度全国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成交候选品种目录的通知》(京卫药械字〔2008〕73号)的要求,北京市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管理小组组长单位研究确定了卫生部2008年度全国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成交候选品种在北京地区的配送商名录(附光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医疗机构自2008年11月1日起按照配送商名录选择配送商,采购卫生部《2008年度全国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成交候选品种目录》中的相关成交候选品种。
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期内其他事宜按照《
北京市卫生局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08年度全国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成交候选品种目录的通知》(京卫药械字〔2008〕73号)的要求及北京市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的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