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宁波市政府关于印发加快创新型领军和拔尖人才引进培养实施办法的通知

  (一)成立宁波市学术著作出版资助评审委员会(以下称评审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负责对《若干意见》第3条所列范围或经评审委员会认定的我市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学术著作出版的资助工作。办公室设在宁波市科学技术协会。
  (二)资助出版的学术著作应是具有原创性、独创性或前沿性学术价值,与我市重点科技与社会科学发展领域相关的专著。包括:基础理论或应用理论专著、以重点科研项目研究报告为基础撰写的专著、以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项目成果为题材撰写的专著等。译著、编著、教材、论文集、资料汇编、工具书、再版学术著作、境外出版的专著、已得到其它各类出版补贴的专著等,不列入资助范围。
  (三)申请人填写《高层次创新人才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申请表》(见附件7)一式三份,并同时提供下列相关材料:完整书稿清样、反映著作水平的相关资料(如成果获奖证书、鉴定证书、学术评价等)、与出版单位签定的合同书(或协议书、书稿出版合同意向书)等,于每年5月向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提出申请。申请人必须是著作的第一作者,著作权属多人的,须附有全体作者的签名。
  (四)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聘请若干名相关专家,以匿名方式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项目进行审读。审读通过后,由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并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择优确定资助项目。
  (五)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根据批准文件和出版合同复印件拨付资助经费。每个项目资助额度为2-4万元,资助资金直接拨付到相应的出版社,个人不得直接领取。对因故未能出版的项目,资金予以收回;因故变更出版计划的,根据具体情况由评审委员会办公室酌情处理。

  附件:1.创新型领军和拔尖人才购房安家补助申请表
  2.柔性引进创新型领军和拔尖人才生活补贴申请表
  3.企业高薪聘请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工作津贴申请表
  4.宁波市博士后工作站(流动站)科研资助经费申请表
  5.博士后研究人员留宁波工作财政一次性补助经费申请表
  6.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申请表

  附件1:
  创新型领军和拔尖人才购房安家补助申请表

申请人姓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籍  贯

 

在甬住址

 

学历学位

 

职称/技能等级

 

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

 

引进来甬时间

 

聘用单位名称

 

申 请 人

简要经历

 

申请事由

与 金 额

  

签名:      年  月  日

聘用单位

意  见

 

盖章:      年  月  日

市人事局

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市财政局

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