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快山区小流域堤防加固改造,切实提高山区群众的安全保障
我市山溪性河流众多,境内20km2以上的小流域有61条,河(溪)道总长达1000多公里。由于山区小流域堤防没有进行过系统的综合治理,防洪能力普遍较低,危及沿河(溪)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今后五年,以局部易发生强降雨形成山洪的小流域堤防加固为重点,按照“防冲不防淹”的原则,对穿镇过村且保护人口千人以上的210公里小流域堤防进行加固改造,使小流域两岸乡镇和重要村庄保护区的河(溪)道堤防按规划基本达标。
(三)继续抓好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进一步巩固标准海塘建设成果
按照已经签订的水库除险加固责任书的任务与要求,按期完成78座小(二)型以上水库的除险加固,达到在全国率先基本完成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的目标任务;按照市政府确定的“标准海塘维修加固三年(2006~2008年)实施计划”,全面完成海塘维修加固建设任务。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强化海塘、水库的维修养护和管理配套建设,对因多年运行而发生工程缺陷和安全隐患的病库险塘,有计划地及时进行维修加固,达到“安全达标、设施配套、运行正常”的目标要求。
(四)积极推进姚江奉化江等干堤加固工程建设,进一步提高流域防洪减灾能力
甬江流域面积占全市陆域面积的一半,甬江、姚江、奉化江等干流堤防是流城防洪的重要屏障。“三江六岸”市级河道上保护重要城镇和基础设施的干堤长达200多公里,从2000年我市实施城防工程以来,“三江六岸”市区段已建成标准防洪堤近90公里。但是,余姚江(西外环路以上)、奉化江(鄞州二桥以上)干流农村段防洪堤尚未进行过系统整治,目前很多堤防为土堤或以墙代堤,防洪能力很低。今后5年要按照“冲而不垮、漫而不决”的建设原则,根据堤防险情和地方财力,加固干堤50公里以上,基本消除干流两岸保护乡镇、村庄人口密集区的干堤的安全隐患,保障两岸人民群众生活与生产安全。
(五)加快流域排涝骨干工程建设,提高城乡防洪减灾综后能力
本着统筹规划、突出重点、远近结合、量力而行的原则,根据“十一五”规划安排,以鄞东南、镇海江北片和慈溪姚北平原为重点,加快推进姚江东排、鄞东南沿山干河、余姚奖嘉隆江、慈溪四灶浦拓浚、北仑小浃江等排涝骨干工程建设,力争使县级以上城区排涝能力基本达到20年一遇,主要平原排涝能力提升至10年一遇以上。
防御洪涝台风灾害的非工程措施建设要与工程保安建设统筹协调。要加强洪涝台旱应急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防汛抗台抗旱的责任机制和公众防灾机制,强化预案、监测、预警、调度、指挥、避险、抢险、信息等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水利工程巡查制度,落实水利工程管理养护责任与经费,提高防灾减灾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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