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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强塘工程实施计划的通知

宁波市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强塘工程实施计划的通知
(甬政办发〔2008〕24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宁波市强塘工程实施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十月十五日

  宁波市强塘工程实施计划

  一、实施原则与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新强省、创业富民”总战略为统领,坚持以人为本,以突出改善民生和保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主线,在全面完成省定目标责任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在完成水库除险加固和标准海塘维修加固任务的同时,突出抓好以屋顶山塘整治和小流域堤防加固为重点,加快防洪保安工程体系建设,确保工程建设的力度和进度继续保持全省领先水平,努力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安全需要。
  (二)实施原则
  以人为本、突出民生;因地制宜、循序渐进;政府主导、多方参与;明确目标、突出重点;积极而为、量力而行;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建管并重、长效管理。
  (三)总体目标
  近期(2008-2012年):完成水库除险加固和标准海塘维修加固任务;加大力度,重点抓好屋顶山塘整治和山区小流域堤防加固工程,使全市50%以上的屋顶山塘完成标准化治理,基本完成穿镇过村且保护人口千人以上的小流域堤防加固,使山区镇(乡)和重要基础设施基本达到设防标准;进一步加强姚江、奉化江干流农村段堤防和重点区域的骨干排涝工程建设,力争使姚江、奉化江等重要河段干堤达到规划标准,县级以上城镇排涝标准基本达到20年一遇,主要平原排涝标准提升到10年一遇以上。
  远期(到2020年):建成布局合理、标准适宜、体系完备、功能完善、管理规范、应急保障的防洪减灾体系,海塘、江塘(堤)、水库、山塘、小流域等水利工程防护能力全面达到国家标准,适应我市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的要求。
  二、近期主要建设任务
  (一)实施屋顶山塘整治工程,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全市现有1-10万立方米的山塘1500多座,其中屋顶山塘有700余座,承担着农业灌溉、农民饮水、农村环境、农居消防等综合功能,是山区农民赖以生存的基础。这些山塘数量多、隐患多、投入少、管理弱,是近年来我市农村防汛保安的薄弱环节。今后5年要在全面落实山塘安全管理责任的基础上,加快屋顶山塘除险加固,重点整治直接威胁村庄人员安全的屋顶山塘353座,使全市50%以上的屋顶山塘(1万m3以上)完成标准化治理。与此同时,对已失去功能的山塘要切实采取措施,实行报废处理。对其他有安全隐患而暂时不能整治的山塘,各地要加强巡查,落实预警等各项保安措施,确保人员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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