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农业局等部门宿迁市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工作方案的通知

  (1)有经营主体的实施点
  ①检测室:15平方米左右。
  ②检测设备:蔬菜农药残留速测仪1台。
  ③检测人员:配备经培训合格的专职检测人员1名,实行蔬菜采收上市前检测。
  (2)乡镇农服中心承担的实施点
  检测人员利用便携式蔬菜农药残留检测箱,到规模基地进行现场检测,根据检测结果,现场签发“产地准出卡”,并记录台帐。
  2. 生猪定点屠宰厂
  (1)检测室:15平方米左右。
  (2)检测设备:以瘦肉精检测试卡检测猪尿为主,有条件的生猪定点屠宰厂可采用酶标仪检测。
  (3)检测人员:配备经培训合格的专职检测人员1名,实行生猪屠宰前检测。
  (二)市场准入
  1. 批发市场
  (1)检测室:30平方米以上。
  (2)设备:速测仪2台。
  (3)人员:经过培训的检测人员2-3名,实行蔬菜进场交易前检测。
  2. 农贸市场
  (1)检测室:20平方米左右。
  (2)设备:速测仪1-2台。
  (3)人员:经过培训的检测人员2名,实行销售前检测。
  3. 超市。建立索票索证制度,健全进货台帐,如实记录产品名称、数量、进货日期、供货者名称及其联系方式等内容。
  五、检测工作流程
  (一)产地准出
  1. 抽样检测。检测员在蔬菜采收前对每个品种和种植类型蔬菜进行抽样检测,不合格产品禁止采收上市;生猪屠宰前对不同产地调入的生猪进行抽样检测,结果为阳性的该批生猪禁止屠宰上市。
  2. 填写“产地准出卡”。检测工作结束后,检测员要及时填写“产地准出卡”。产地准出卡详细记录被检产品名称、产地、产品数量、检测日期、检测结果、有效期限、销售地点等基本信息。
  3. 签发准出卡。准出卡签发由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或检测员负责,并加盖农产品质量检测专用章方有效,只有检测合格的产品方可发放“产地准出卡”。
  (二)市场准入
  1. 批发市场
  (1)入场前经营业主向市场检测室提交蔬菜产品的相关证明文件(产品品种、产地、数量、证书等)。
  (2)检测室对取得相关认证(认定)和具有产地证明、检测合格报告、“产地准出卡”等农产品进入市场销售的,实行入市抽检;对无产地证明、检测合格报告单或未取得相关认证(认定)农产品进入市场销售的,实行入市前批批检测。
  (3)对检测合格的蔬菜发放检验合格证及“放心菜”合格牌。未取得检验合格证及“放心菜”合格牌的蔬菜,不得进入市场交易,并按《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有关规定处理。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