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国家园林城市复查迎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甬政发〔2008〕84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宁波市国家园林城市复查迎检工作实施方案》经市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八年十月十六日
宁波市国家园林城市复查迎检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工作部署,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工作即将全面展开。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力争实现我市蝉联国家园林城市的目标,巩固和深化我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成果,认真做好迎检工作,全面完成复查任务,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市委“两创”战略的总体要求,按照国家园林城市复查要求,针对我市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工作中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制订切实有效的对策和措施。在此基础上,抓重点,促整改,求实效,集中力量解决迎检工作中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巩固我市园林绿化工作成果,提高全市园林绿化整体水平,促进宁波城市可持续发展,确保我市顺利通过国家园林城市复查。
二、主要任务
根据国家园林城市复查要求和《国家园林城市标准》,本次迎检工作主要任务有:
(一)完成城市园林绿化行政管理职能机构建设、园林绿化队伍建设、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和《城市绿线管理办法》执行情况以及近几年来城市绿化建设和管理情况的全面评估任务,制订园林城市复查措施;
(二)对我市园林、市政、环卫等市政公用设施进行全面整治,确保城市园林、市政、环卫等市政公用设施达到《国家园林城市标准》要求;
(三)完成迎检期间城市环境布置任务,以整洁优美的城市环境迎接国家园林城市复查;
(四)根据《
国家园林城市标准》,组织力量,高质量、高标准完成迎检资料整理和编制任务;
(五)加大城市园林绿化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各种违章行为,巩固我市园林绿化工作成果。
三、工作措施
此次复查迎检工作主要特点有:一是时间紧,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文到迎接省检查只有2个多月时间。二是内容多,《
国家园林城市标准》考评内容包含7个方面,43项,15个小项。三是范围广,涉及到我市十几个政府职能部门。四是标准高。2005年,国家对《
国家园林城市标准》进行了修改,此次我市迎检工作将按新标准进行复查。与原标准相比,国家园林城市新标准有很多指标作了新的调整和提高,具体涉及7个方面、24项考评内容,如近3年城市绿化资金增加情况、近3年综合性公园建设情况,各项园林绿化指标近3年逐步增加情况和节约型园林绿化建设情况等,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迎检工作的难度。因此,要在很短时间内完成全部迎检资料准备工作,任务相当艰巨。为确保迎检工作顺利开展,现提出以下措施:
(一)对照标准,周密部署。市城管部门要对照新标准,提出全市迎检工作实施意见和整改计划。各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应根据本区域和本部门工作职责和目标任务,制订相应整改和实施计划。同时,按照迎检工作具体要求,对我市城市园林绿化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和差距,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努力提高迎检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此基础上,积极开展明查暗访,设立举报电话,加大社会监督力度,对完成任务不力和各种占绿、毁绿以及损坏绿化行为及时进行曝光,并按有关规定进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