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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工作的通知

  (三)报送信息要全面,确保信息的完整性。要坚持全方位、多领域、多角度地提供信息,防止以偏概全。要加强对情况的综合,多提供有情况、有分析、有预测、有建议的信息。要坚持有喜报喜、有忧报忧。
  (四)报送信息要规范,确保信息的可持续性。要严格规范信息的搜集、编辑、审核、报送等程序,向上级政府或部门报送的信息,必须经本级政府或部门的办公室领导审核、签发;编写信息要主题鲜明,文题相符,言简意赅,用词规范,要素齐全,逻辑严密,条理清楚。
  三、进一步提高上报信息的质量
  (一)坚持反映大事要情。加强信息采集、编辑的组织工作,切实做好信息的筛选和归纳整理,上报信息要精选精编,认真把好信息出口关,多为领导提供有决策参考价值的信息。
  (二)认真抓好信息调研。要善于从动态信息中找线索、选课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要注意研究和反映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为领导提供有较高决策参考价值的调研报告。信息调研工作要经常化、制度化,力求多出调研成果。
  (三)创新信息工作思路,强化服务意识。要主动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和市领导对信息的需求,加大落实市领导批示反馈信息采编力度,强化重要情况跟踪、反馈落实制度;要注重提高信息报送的采用率和市领导的批示率;要不断拓宽各种信息渠道,拓展信息服务的广度和深度。
  四、切实加强政务信息的基础建设
  (一)建立健全信息工作机构。政府各部门、各单位都要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工作机构,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其主要职责是:依据上级政府信息部门的要求和本级政府的中心工作研究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的政务信息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向上级政府报送本地区、本部门的重要信息,组织开展政务信息工作交流和培训活动;做好所属单位信息工作的指导和推动。
  (二)进一步加强信息网络建设与管理。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充分发挥政务信息的主渠道作用,定期检查信息网络工作情况,扩大信息网络的覆盖面,不断提高网上运行质量和运用网络收集信息、处理信息的能力和水平,确保网络系统灵敏、高效、安全、畅通。
  (三)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为信息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保障,不断改善工作条件;要为信息工作机构配置网络设备,建立和完善信息资源数据库及其管理系统;要在参加会议、阅读文件、调查研究、业务培训、干部交流等方面为政务信息工作人员积极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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