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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意见


  加快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等基础设施建设。完成主城内仙林、城东二期、桥北、铁北、板桥等污水处理厂建设,建成珠江、永阳、雄州、东山、淳溪(二期)5个城镇污水处理系统以及21个乡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加大已建污水处理厂的配套管网建设力度,提高江心洲、城北、城东三大城市污水处理厂等已有污水处理厂的实际处理负荷率。“十一五”期间全市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00万吨/日,到2010年城市污水处理率(二级)达到95%以上。全市城区、所有乡镇及市级以上开发园区基本实现污水集中处理。加快推进石化、电力、钢铁企业脱硫工程建设,所有列入“十一五”减排计划的重点工业企业必须按期完成脱硫设施建设,并实现稳定运行和达标排放。以热电联产、集中供热为重点,积极推进工业园区二氧化硫的集中控制和集中治理。对全市重点污染源实施治污改造和提标深度治理。推进太湖流域市辖范围水污染治理工程,确保交界断面水质达标。

  加强我市污水处理厂污泥规范化处置和利用工作,防止污水处理厂污泥产生二次污染。加强污泥产生的源头监控。新建的污水处理设施,要依据污泥处置规划,配套建设污泥规范化处置设施。按照“污染者付费,治污者受益”的原则,保障污泥处置费的来源,确保污泥处置企业的正常运行。

  (十)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重点加快发展风电产业、太阳能发电产业、低热值能源和低温余热发电设备制造业、余热回收设备制造业、除尘设备制造业、脱硫设备制造业、污水处理设备制造业等,培育一批国内知名的企业和企业集团。以这些企业和企业集团的优势技术和产品为依托,通过机制和体制创新,以市场和资本为纽带,组建一批以节能环保产品推广、节能环保技术咨询与服务、节能环保项目承包建设为主要经营内容,集设计、采购、融资、建设、运营为一体的新型的节能环保服务公司,逐步将我市的节能环保产业培育成技术有特长、经营有特色、服务有特点的现代新型服务业。

  (十一)加快推进节能技术创新。在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体系中,列入节能减排指标。对节能减排技术创新项目,优先列入全市年度技术开发项目计划,落实技术开发费用抵扣的优惠政策。对企业实施的以节能减排为内容的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专利产品产业化项目给予支持,组织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节能减排产品或优秀专利新产品参加评选。在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建立具有行业共性的关键技术应用平台,推进产学研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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