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具体目标:
1、2008年底前,关停小机立窑和湿法窑24座,淘汰落后水泥生产能力270万吨;2010年底前,累计淘汰落后水泥生产能力400万吨。
2、在2008年底前关闭136家小化工企业的基础上, 2010年底前,再关闭100家左右化工企业。
3、2008年底前,关停原南京第二钢铁厂;加快宝钢集团上海梅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和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新项目的建设速度,提早完成向国家承诺的小高炉、小转炉和小电炉的淘汰任务。到2010年底,累计淘汰落后炼铁能力236万吨,落后炼钢能力380万吨。
4、2010年底前,关闭小发电机组77.6万千瓦。
5、“十一五”后三年,实施14家企业搬迁改造。
6、2008年底前,完成30座以上乡镇及开发园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新增污水处理能力30万吨/日,新增化学需氧量减排能力3000吨以上。确保江心洲、城北、城东三大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量达到设计要求。2010年底前,不断完善全市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持续提高污水收集处理效率。
7、2010年底前,对50家以上重点工业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进行提标改造,削减化学需氧量5000吨以上。
8、2008年底前,建成宝钢集团上海梅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脱硫工程,新增二氧化硫减排能力10000吨以上。2010年底前,完成“十一五”减排计划内其他脱硫工程的建设。
三、进一步加强节能减排重点工作
(一)加快调整和优化结构。按照“调高、调优、调轻”要求,继续加快推进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双轮驱动,优化产业结构。
1.加快发展新兴产业。加快培育发展新兴高端产业,增强抢占产业发展制高点的能力。
2.稳步提升优势产业。依托产业基地,加大投资集聚,保持规模优势,强化核心竞争优势,提高竞争能力。
3.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抓住国际先进制造业向长三角转移的机遇,选准突破性重点,实施产学研联合攻关,推动国际化合作,加快利用信息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步伐,实现传统产业的结构升级。
(二)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巩固2006-2008年化工整治成果,继续实施化工产业布局调整,加快化工企业向园区集中步伐,加大在租用和集体土地上建设的化工生产企业的关闭力度。在建设新型干法水泥项目的同时,等量淘汰落后小水泥生产能力。合理规划建设梅钢和南钢两大钢铁企业,全面淘汰小钢铁。加快“上大压小”建设步伐,优先发展热电联产,逐步淘汰30万千瓦以下的非热电联产机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