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学习宣传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实施方案的通知
(兰政办发[2008]17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兰州市学习宣传贯彻〈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九月三日
兰州市学习宣传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实施方案
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事关国家的前途和民族的未来。2008年6月5日,国务院印发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以下简称《纲要》)。为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好《纲要》,根据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的方针,着眼于兰州地区经济科技发展及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需要,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支撑。
二、总体目标
进一步优化整合地区社会、经济、科技、服务、信息等资源,开展形式多样的广普性宣传和多层次全方位的《纲要》培训宣讲活动,形成有利于推动自主创新的知识产权文化氛围,为在全社会普及知识产权战略有关知识、深入贯彻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提供支持和服务。
三、实施方式
《纲要》宣传培训主要包括:一是要根据受众面多层次、多领域的现实需求,通过举办知识讲座、主题活动、专题论坛等形式,加深了解《纲要》的具体内容。二是通过媒体配合,形成固定宣传模式。在报刊、电视、广播、网站、楼宇、车辆等宣传载体开展宣传,形成平面、声音、网络、画面等交叉的立体宣传声势。三是通过举办各种专题活动,组织新闻媒体及时宣传报道《纲要》出台的历史意义,全方位多角度介绍《纲要》出台后的现实作用。四是结合知识产权创建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职能作用,创新形式,多方位、多角度做好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学习宣传工作。
四、具体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