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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清远市查处违法违规用地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地要认真按照查处整改方案及上级检查督导要求,切实抓好查处整改各项工作的落实。9月上旬,市政府领导分别带领市专项行动督查组,对违法违规用地问题较为严重的县(市、区)进行督促抽查。抽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听取各地政府关于开展专项行动的进展情况汇报;了解本地区违法违规用地查处整改方案的制订及实施情况,下一步查处整改工作打算等。做好10月上旬省政府召开部分市违法违规用地查处整改情况汇报会的准备工作,向省政府汇报有关查处整改工作情况(重点是拆除复耕复绿工作情况),研究加强土地执法工作措施,下一步查处整改工作的部署。
  (三)验收总结阶段。(12月)
  11月25日前,各县(市、区)要将查处违法违规用地整改工作情况书面报市专项行动办公室。从11月25日开始,由市专项行动办公室组织检查验收组赴重点地区进行检查验收。对查处整改措施不落实、方案实施不到位、拆除任务未能完成的,市政府将责令其限期整改并给予通报批评,同时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及相关人员的责任。同时做好迎接12月省检查验收组的检查验收工作。
  五、工作要求
  此次专项行动,由市政府组织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局、市法制局等部门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加强督促检查,抓好工作落实。
  (一)各级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此次专项行动是在《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颁布实施后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促进我市国土资源管理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强化规范管理的重大举措。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务必要认清形势、负起责任,切实将此项工作摆上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突出位置和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组织部署、严肃查处整改、密切协调配合,扎扎实实做好专项工作,务必取得实效,坚决防止走过场。
  (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此次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和有效进行,市政府决定成立清远市查处违法违规用地整改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副市长何炳华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赵建敏、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吴素贞任副组长,成员由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法制局等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负责专项行动各项日常工作。专项行动办公室将抽调人员组成督导工作小组,每个小组由市国土资源局一名副处级领导任组长,负责对重点地区进行分片包干督导。各地查处违法违规用地查处整改工作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监察、公安、法院、检察院、国土资源、发展与改革、建设、法制等部门配合组织实施。
  (三)查处整改与维稳并重。此次专项行动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牵动利益主体多,可能引发不稳定因素的情况比较复杂。因此,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一定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敏锐感,深入细致地做好舆论宣传和解释化解工作,把查处整改工作与维护社会稳定有机结合起来,防止群众借机集体越级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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