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清远市查处违法违规用地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清府办〔2008〕59号)
各市、县、自治县、市辖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清远市查处违法违规用地整改工作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施行。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市国土资源局反映。
二OO八年九月一日
清远市查处违法违规用地整改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省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执行责任制工作会议精神,坚决查处纠正各类违法违规用地行为,保证国家土地法律法规和各项土地调控政策以及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有效实施,进一步巩固土地市场治理整顿和土地执法百日行动成果。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从现在起至今年年底止,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查处违法违规用地并开展有效的整改工作(以下简称专项行动)。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专项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此次专项行动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省委第十届三次全会精神,坚定不移地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按照省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执行责任制工作会议的要求,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
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积极推动节约集约用地示范省建设,努力构建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新机制,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的
通过集中开展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大打击违法违规用地力度,有效遏制土地违法违规量大面广的态势;进一步增强全社会依法用地与节约集约用地的意识,有效防止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的发生;进一步促进各级人民政府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强化耕地保护责任意识;进一步探索从源头上预防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发生的长效机制,确保国家土地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和有效实施,努力促进全市土地管理秩序的根本好转。
三、查处整改范围和主要政策界限
(一)查处整改范围:根据《关于应用卫星遥感监测成果开展全省第三次土地执法检查的通知》(粤国土资执法发[2008]94号)的要求,对2006年11月~2007年11月第三次卫片清理出来的2573宗各类违法违规用地均纳入查处整改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