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奥运会后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京建施〔2008〕608号)
各区、县建委,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奥运会、残奥会已经结束,外埠施工人员将陆续返京,施工高峰期即将到来。为做好奥运会后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奥运会后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和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负责的
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奥运会后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对奥运会后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要针对赶工期、抢任务、施工人员多,立体交叉作业量大的现象和进入冬季建筑施工特点,继续开展好“隐患治理年”活动,认真做好隐患治理“回头看”工作,查找不足,不断完善施工安全管理制度,深入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遏制建筑安全生产事故。
二、落实责任,制定并实施有针对性的安全保障措施
进一步明确各参建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并将责任逐层落实到人,形成有效的安全保证体系。施工现场必须采取强有力措施保证各项安全防护设施到位,杜绝违章作业。
三、加强教育,切实提高施工人员安全生产自我保护意识
施工企业要对奥运会后返城进场的施工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充分利
用农民工夜校、班前讲话以及板报宣传等多种形式将安全常识渗透到每个工人的思想意识当中,确保施工人员安全。施工现场的总承包企业负责组织农民工入场前的教育培训工作,专业分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按照各自职责和总承包企业、建设单位的要求作好安全培训和考试工作。经安全教育培训并考试合格后的人员方可从事施工现场作业。
四、积极做好停工工程的复工检查
在工程复工前,必须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细致的安全检查。检查由总承包单位
牵头,会同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组织实施。重点检查:深基础开挖施工的情况;塔吊等·51·大型机械设备及基础情况;脚手架的安全防范情况;施工临时用电的情况;施工现场的各类洞口、临边等施工部位和施工吊篮、模板支撑体系等设施的安全情况;施工现场的围挡、围墙、宿舍等临时设施的安全情况。要严格按照标准规范进行检查,并经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和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复工。未经施工、监理、建设单位三方联合检查或检查不合格、签字手续不全的,一律不得复工。
五、加强消防保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