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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加强省管企业集团公司管控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加强集团公司管控是企业由大到强、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在经济全球化、竞争国际化的形势下,大型集团公司越来越成为资源配置的主角,成为市场竞争中的佼佼者。省管企业要在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的国际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必须实现由大到强的历史跨越。加大省管企业重组整合和对外扩张力度,是省管企业一项长远的重要战略任务。特别是一些资源性企业努力向外获取资源,一些制造业企业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必然面临跨区域、跨产业的管控问题。只有建立完善的集团公司管控体系,省管企业才能实现更大规模、更高层次的战略发展。

  加强集团公司管控是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有效防控企业风险的重要措施。从省管企业集团公司的形成过程来看,有的是由原国有企业裂变改制而成,有的是后天并购重组形成,有的是行政性公司转体形成,还有的是行政或出资人划拨组成。虽然省管企业这几年不断加大整合力度,加强内部管理,但在部分企业仍存在着“集而不团”的问题。加上集团内部层级较多、产业多元化、区域跨度大,致使资源在集团公司内部流动困难、配置效率低下,管理成本和交易成本高,部分子公司经营能力差、赢利能力弱、风险程度高,导致集团公司大而无力、“团而不强”。因此,必须明确集团公司定位,理顺集团公司资源流动秩序,进一步加大内部资源整合力度和风险防范力度,使集团公司成为统一、健全、具有免疫力的有机体,真正发挥集团公司的控制力、竞争力和影响力,通过管控工作引领集团公司资源整合和风险防控全过程。

  二、省管企业集团公司管控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宏观调控要求,围绕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省管企业做强做大的目标,建立完善省管企业集团公司管控制度体系,推进省管企业管理创新,推动资源优化组合和合理配置,降低管理成本和交易成本,有效防范与控制风险,提高省管企业核心竞争力,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二)基本原则

  一是因企制宜,分类指导。各企业应根据所处行业、环境及影响管控的其他因素,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符合各自特点的集团公司管控模式,提高集团公司管控的有效性。

  二是积极探索,鼓励创新。鼓励企业在尊重已有成功经验的基础上,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创新提高集团公司管控有效性的新思路、新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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