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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温州市民营经济创新发展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第一阶段的实施意见

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温州市民营经济创新发展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第一阶段的实施意见
(温政发〔2008〕77号)


  为进一步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激励民营经济创新发展,强化体制机制保障,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省级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总体方案的批复》(浙政函〔2008〕102号)和《温州市民营经济创新发展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总体方案》的要求,现就我市开展民营经济创新发展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第一阶段(2008年-2009年)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改革试点总体方案的目标要求,积极开展民营经济创新发展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推进民营经济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体制机制创新,建设机制体制更活、创新能力更强、发展环境更优的民营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区。

  --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围绕民营经济创新发展涉及的要素供给、市场准入、发展环境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突出重点,选准改革试点项目。围绕沿海产业带建设优势特色产业集中的强镇,选准改革试点区域。同时兼顾面上改革推进,形成全市民营经济创新发展综合配套改革重点突破、以点带面的工作格局。

  --创新方法,科学推进。注重自行突破与争取省、国家层面支持同步开展,改革试点以自行突破为主,同时积极争取上级在政策和工作方面的支持,形成上下互动的良好态势,推动我市试点工作,努力取得现实成效。注重全面推进和局部突破相结合,比较成熟的改革项目在全市范围内推开,其他改革项目选择若干县、镇、企业开展试点。注重有计划统一组织实施和各地、各部门自主开展相结合,重点项目统一部署实施,一般项目由各地、各部门按照改革试点总体方案的要求,自行组织实施。

  --综合配套,协调推进。注重改革领域的综合配套、协调推进,改革项目要突出民营经济特色,同时不局限于民营经济,形成各领域的改革协调推进、共同促进民营经济创新发展的机制。注重改革措施的综合配套、协调推进,改革是系统工程,改革项目的推进要兼顾各方利益,正确处理好发展、改革与稳定之间的关系。

  二、主要任务

  根据推进试点的总体要求,各地、各部门要积极实施《温州市民营经济创新发展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总体方案》的各项任务,结合实际,选准改革项目进行探索,力争在试点的第一阶段,能够实施一批促进民营经济创新发展的改革项目。当前,围绕民营经济发展遇到的突出问题,精心组织,重点推进以下改革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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