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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首个植树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二)“窗口”绿化工程

  1.建设“林荫大道”。各农村县(市)、区要选择1-2条通往县城的主要道路,规划建设两侧各宽15-50米的绿化带,实行乔为主、灌(花)搭配、里低外高、敞开式设置,形成林带宽、绿量足、景色美的“林荫大道”。无论山区或平原,凡有条件的村镇,都要在通往村庄的主要道路两侧建立各宽5-15米(2行以上)的绿化带,形成进村入镇的“绿色通道”。

  2.村里村外建“绿苑”、“森林公园”。有条件的村镇,提倡建街头绿地、街心绿苑、小游园等;平原地区特别是靠近沙区的村庄,要选择闲散、次地建设不少于30亩的片林,发展村庄“森林公园”。

  以上任务由市林业局督导,各县(市)、区政府组织实施。

  (三)“5528”绿化工程

  “5528”绿化工程,要乘植树月的东风,确保全部或超额完成全年植树任务。其中石环路两侧栽植各15米宽林带;“5河”绿化力争超额完成任务,在秋冬季再植树2万亩、110万株;位于鹿泉市西山和封龙山的省会义务植树基地,要进行补植补造,完成植树15万株,做好除草、培土等管护工作。

  此项任务由市绿委办督导,市林业局、交通局、水利局及各相关县(市)、区政府组织实施。

  (四)绿色通道补植补造

  铁路两侧绿化,重点是京广铁路绿化,按照《石家庄市铁路沿线综合整治实施方案》要求,力争11月份完成,明春扫尾。三环以内由市园林局负责,三环以外由市林业局负责组织各县(市)、区完成。

  京珠、石黄高速公路两侧缺株断带的要全部补齐,涉及新乐、正定、长安、裕华、栾城、元氏、高邑、藁城、晋州、辛集等10个县(市)、区,特别是断带地段约8100米,需新植大苗1.46万株,要在11月全部完成。

  此项任务由市林业局督导,各相关县(市)、区政府组织实施。

  (五)城区绿化

  继续完成百万树木进市区、拆墙透绿和街旁绿地、广场公园建设及住宅小区绿化,抓好石津灌渠市区段两侧绿化。

  此项任务由市园林局负责。

  (六)深入开展义务植树活动

  植树月期间,组织省、市党政机关、驻石部队、企事业单位等参加各种义务植树活动。活动内容:

  1.省、市党政军领导参加植树活动,建设“公仆林”。参加人员:省、市四大机关、省军区、石家庄警备区领导及机关干部。地点在石环公路两侧绿化带。500人植树1500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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