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08年度安全评价机构考核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陕安监管发〔2008〕128号)
各设区市安全监管局,各安全评价机构:
现将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08年度安全评价机构考核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规划[2008]13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为切实做好本次我省安全评价机构考核工作,结合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考核范围
本次考核只对省内的2家甲级资质机构和15家乙级资质机构进行考核;省外在我省备案的甲级资质机构只进行检查。
二、考核、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省内安评机构考核的主要内容:
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安全评价机构考核管理规则》和陕西省安全监管局《安全评价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规定和要求,认真、细致、严格、全面地进行考核,主要包括:
1、资质基本条件保持情况;
2、各项业务范围保持情况;
3、安全评价行为规范和评价机构管理运行情况;
4、安全评价项目执行过程控制管理要求运行情况;
5、被评价单位对本机构服务质量评价情况;
6、在对所做评价报告进行评审时,报告编制人、项目负责人有无未按要求参加会议的情况。
(二)省外安评机构检查的主要内容:
1、分支机构人员在岗在位情况;
2、分支机构各种规章制度建立情况;
3、安全评价过程控制体系运行情况;
4、分支机构工作业绩及评价人员业绩情况;
5、在对所做评价报告进行评审时,报告编制人、项目负责人有无未按要求参加会议的情况;
6、有无转让或者出借资质证书的情况;
7、有无转包安全评价项目的情况。
三、方法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