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强化龙头建设,以实施水稻产业化为水田开发提供服务保障。要继续扶持壮大金秋集团、三七米业(市郊)、金健米业(泰来)等龙头企业,打造齐齐哈尔绿色大米品牌。通过龙头带基地,基地保龙头原料,打造企业、协会、农户互联互动互益的产业化模式,消灭原字号水稻。通过加工增值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绿色大米品牌抢占市场,严格控制农药、化肥的施用量,多产、多出绿色水稻食品。
(三)积极筹措资金,以完善的配套工程为水田开发提供物质保障。鼓励、引导和支持广大农民群众,按照“民主自愿、注重实效”的原则筹资投劳开发水田。同时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支持,采取更加务实有效的措施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建立水利、农业开发、土地整理、扶贫等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资金筹措机制。提倡在统一规划指导下,以县为单位整合各类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提高投资效益。
(四)制定优惠政策,以明确的激励机制为水田开发提供政策保障。由于水田开发初期稻农的直接投入与其它大田农作物比较相对较大,因此,各地对新开发水田区可采取前两年不收或少收水费,“民办公助”项目投资也要给予重点倾斜,调动农民开发水稻生产的积极性。
(五)推广节水灌溉,以可靠的水源条件为水田开发提供基础保障。要大力倡导科学用水、节约用水,积极推广和应用节水灌溉技术,实现水资源持续有效利用。在工程建设上,要加快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步伐,加大渠首维修改造、干渠防渗和灌排渠系配套建设力度。在灌水技术上,要大力推广水稻控制灌溉和浅灌技术,使亩灌溉用水量从目前平均800立方米降至600立方米左右,努力节约用水,提高灌溉保证率。
(六)深化各项改革,以健全的管理机制为水田开发提供措施保障。各地要建立水田开发领导组织,加大组建水稻协会,推进规模经营,逐步提高水稻产出率。要大力推进以用水户参与管理为重点的灌区管理各项改革,整体推进灌区“两改一提高”工作。创新农村水利建设和管理的体制、机制,加强水管理单位内部管理,初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与我国农村水利特点和我市市情相适应的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体制及机制。在工程建设方面,重点完善“一事一议”制度和以“六制”(规划建卡、社会公示、资金报帐、集中采购、巡回监理、落实管理责任)为模式的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在工程管理方面,要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落实工程管护责任制,推进以明晰工程产权和用水户参与管理为主要内容的管理体制改革,逐步解决灌区水管单位和乡镇基层水利站编制问题,全面推进水田开发工作再上新台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