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齐齐哈尔市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齐政办发[2008]7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齐齐哈尔市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九月二日
齐齐哈尔市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方案
为全面、系统、准确地掌握全市土壤环境质量状况,查明我市重点区域土壤污染状况及其成因,了解我市土壤背景点环境质量状况,提升土壤环境监管能力,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我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土壤污染状况专项调查工作。为确保全市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内容
按照黑龙江省环保厅下发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点位布设方案》和黑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制定的《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布设点位坐标》,我市共有土壤样品376件,涉及市区及讷河等9县(市)。
(一)全市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调查与评价
调查范围:全市耕地、林地、草地和未利用地的土壤。监测点位275个,监测样品合计275件。
主要内容:在全市范围内系统地开展土壤现状调查,分析重金属、农药残留、有机污染物等项目及土壤理化性质。结合土壤利用类型和土壤类型,评价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建立全市土壤环境质量数据库和土壤样品库。
监测项目:
1.土壤理化性质:pH、全氮、全磷、全钾、有机质、颗粒物组成;
2.无机污染物:砷、镉、钴、铬、铜、氟、汞、锰、镍、铅、硒、钒、锌;
3.有机污染物:有机氯农药、多环芳烃(PAHs)、酞酸酯。
(二)全市土壤背景点环境质量调查与对比分析
调查范围:“七五”期间国家在我市布设的土壤环境背景值调查的全部点位。需要进行24个典型剖面及3个主剖面的分析测试工作,监测样品合计77件。
主要内容:全市土壤典型剖面及主剖面对比调查。根据“七五”国家布设土壤环境背景值调查中确定的点位坐标,在原调查点位采集土壤样品,并对比分析有关的监测结果。
土壤典型剖面监测项目:
1.土壤理化性质:pH、有机质含量、颗粒组成、阳离子交换量;
2.无机污染物:砷、镉、钴、铬、铜、氟、汞、锰、镍、铅、硒、钒、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