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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现代产业体系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的若干意见


  18.完善产业转移的服务机制。加强与当地政府之间的沟通协调,建立产业转移政府服务机制,每年组织1至2次本地企业到产业转移园区开展考察、交流和洽谈活动。将转移产业的高端环节纳入全市信息化建设,引导企业运用信息网络技术,提高企业管理的现代化水平。构建产业转移的公共技术平台,完善企业的技术创新服务,积极协调金融机构,为转出企业提供高效便利的融资和结算服务。加强与产业转入地的合作,加大知识产权的维权服务力度,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能力。建立产业转移的监测机制,及时了解产业消长动态,有效引导产业发展。

  19.提升从业人员的劳动技能。认真落实《广东省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及转移就业实施意见》(粤农工办〔2008〕7号)和《广东省农村贫困家庭子女免费接受职业教育的实施办法》(粤劳社发〔2008〕14号),制定有关实施办法,编制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和转移就业规划,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结合全省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政策,制定资助贫困家庭子女就读职业技术学校和技工学校、资助贫困家庭成员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实施政策。制定农村劳动力技能等级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落实《关于珠江三角洲各市中等职业技术学院和技工学校招收东西两翼与粤北山区学生的实施办法》,到2012年,全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技工学校累计招收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初中毕业生达到2.6万人。明确分类培训任务和具体政策措施,积极协助省有关部门开发专项能力项目、新职业标准、考试大纲和培训教材。搭建职教供给与企业需求平台,定期开展产业技能人才供需状况调查。鼓励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定向招收深圳产业转移园所在地学生。

  20.建设劳动力培训体系。制定劳动力培训基地认定管理办法,以现有职业技术学校和技工学校为重点,发挥社会培训机构作用,认定一批劳动力培训定点机构,构建农村劳动力培训网络。按照全省培训绩效评估考核办法,严格监管农村劳动力培训的质量,确保农村劳动力培训后考取单项职业技能、职业资格证书的比率不少于80%,就业率不低于85%,并实行培训情况的信息化管理。结合深圳的产业布局,加快建立一批规模大、效益好、质量高的公共实训基地。积极建立远程职业培训网络体系,帮助相关地区培训劳动力。

  六、建立现代产业体系推进“双转移”工作的保障措施

  2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深圳市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和‘双转移’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指导全市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和“双转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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