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基本原则。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围绕现代产业体系的建设,有序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加快形成产业升级与产业转移、劳动力转移与人口优化、对外转移与区域合作“三并重”的统筹发展新格局。
--产业升级与产业转移并重。推进产业转移要以产业升级为基础,以建立现代产业体系为目标,大力引进一批高新技术产业大型骨干项目,加快形成一批拥有自主品牌的总部企业,增强深圳经济发展后劲。按照深圳的产业规划和产业政策,对高劳动密集度、低附加值、低市场占有率,居于产业链中下游地位的产业,鼓励并引导其有序转入异地产业转移工业园。
--劳动力转移与人口优化并重。在全省劳动力转移机制统筹下,按照控制人口规模、提高人口素质和优化人口结构的总体目标,力争在人口总量得到有效控制的同时,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得到明显提高,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加强和完善人口调控机制,减轻人口压力,促进经济与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
--对外转移与区域合作并重。顺应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趋势,以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为依托,积极融入和推动区域发展与合作。抓住区域合作的有利契机,按照建设重要的区域性国际化城市的要求,加快建设比较完善的基础设施体系,推动生产要素的有效配置。创新合作帮扶方式,加强转移产业落户转移产业园的引导,实现“双转移”与区域合作的“点面”结合,增强深圳服务全省服务全国的能力。
6.总体目标。实施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双轮驱动”,规划培育一批重大产业项目,改造提升一批优势传统产业,增强产业发展后劲,形成二、三产业协调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新型产业格局。
--发展转型初见成效。强力推进发展方式转变,保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力争到2012年人均生产总值增长率高于生产总值增长率2个百分点左右。
--产业结构明显优化。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现代金融业、现代物流业和文化产业四大支柱产业,力争2010年四大支柱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达到70%左右,实现劳动密集型产业比重显著下降。
--转移产业园基本成熟。在办好现有已建待建的9个产业转移工业园的基础上,争取建立1~2个示范性产业转移园,争取承担全省1个大型产业园的开发建设。协助产业转入地政府加大对现有转移产业园的开发建设力度,经省批准的产业转移工业园的开发建成面积,第一年要达到全园总体规划面积的10%以上,之后每年递增20%以上,5年内开发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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