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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现代产业体系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的若干意见

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现代产业体系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的若干意见
(2008年9月22日 深发〔2008〕11号)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现代产业体系的决定》(粤发〔2008〕7号)和《关于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的决定》(粤发〔2008〕4号),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提高产业的国际竞争力,加快建设现代产业体系,提出以下意见。

  一、建设现代产业体系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的重要意义

  1.建设现代产业体系,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示范市的必然选择。现代产业体系具有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和自主创新能力强的特征,是经济发展的核心内容。建设现代产业体系和推进“双转移”,有利于突破发展的瓶颈性制约,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充分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

  2.建设现代产业体系,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是拓展发展空间,增强服务全省服务全国能力的有效途径。加快建立现代产业体系,有利于完善深圳的城市综合服务功能,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增强深圳辐射带动区域发展的能力;有利于实现以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人口结构优化,形成我市产业、人口与空间联动调整的良好局面。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有利于发挥比较优势,促进全省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共同发展,加快形成合作互补、结构优化、科学布局的区域产业体系。

  3.建设现代产业体系,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是增强深圳综合经济实力,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重要举措。调整优化产业和劳动力结构,是深圳实施自主创新主导战略的重要环节。建立现代产业体系,有利于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完善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与高端服务业相互促进的发展格局;有利于增强创新人才的聚集效应,促进经济、社会、文化等领域的全面创新,加快把深圳建设成为创新体系健全、创新要素集聚、创新效率高、经济社会效益好、辐射引领作用强的国家创新型城市。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4.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新一轮思想大解放为动力,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总体部署,按照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示范市的目标,坚持产业第一和产业强市战略,遵照先长后消、长大于消、积极有序的方针,实施“整合链接提升”的产业发展策略,加大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力度,构建与国家创新型城市相适应的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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