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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旅游事业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本市实施<工业旅游景点服务质量要求>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二)评审

  市工标评委办接到检查报告后,结合评审小组的检查报告和意见对申请达标的工业旅游景点的书面材料进行评审。评审的主要内容有:审定申请资格,核实申请报告,认定消防、安全、卫生、环境保护等现行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执行和达标情况,认定本标准的达标情况,查验违规及事故、投诉的处理情况等。

  (三)批复

  市工标评委会对参与达标评审的工业旅游景点给予批复。对评审达标的工业旅游景点授予“上海市工业旅游景点服务质量达标单位”的标志和证书;对评审优秀的工业旅游景点授予“上海市工业旅游景点服务质量优秀单位”的标志和证书。评审达标和优秀的工业旅游景点相关资料报市旅委备案。

  (四)标志和证书

  达标和优秀的标志和证书由市工标评委会负责统一制作、颁发。工业旅游景点应将标志置于醒目处,便于游客识别。

  (五)复核

  市工标评委办对评定达标的工业旅游景点每年复核一次,对评定优秀的工业旅游景点每两年复核一次。

  六、政策和措施

  (一)推介

  市工标评委办召开新闻发布会或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告达标和优秀的工业旅游景点;在市旅委的相关旅游网站(上海市旅游事业管理委员会政务网及上海旅游公众服务平台)及上海工业旅游网上宣传达标和优秀的工业旅游景点。

  在黄金周或重大节庆活动期间,将达标和优秀的工业旅游景点纳入市旅委宣传计划,统一宣传推介;在工业旅游中心策划包装的工业旅游产品及组织的工业旅游主题活动中,优先选择达标和优秀的工业旅游景点进行推介。

  (二)推荐示范点

  市工标评委会将推荐评定优秀的工业旅游景点申报全国工业旅游示范点。

  (三)申请专项资金

  评定优秀的工业旅游景点可通过市旅委向市质监局申请“标准化示范区”专项资金,用于工业旅游景点的建设。

  七、监督管理

  (一)处理

  经复核达不到要求的工业旅游景点,市工标评委办将根据具体情况,通过签发整改通知书、取消达标或优秀称号等方式进行处理。工业旅游景点接到整改通知书的处理意见后,须认真整改,并在规定期限内将整改情况上报市工标评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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