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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事局关于做好深圳市2008年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有关工作的通知


  (4)在边远艰苦地区或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满10年加5分,满15年加7分;

  (5)撤职处分扣11分,降职(含降级、降衔)处分扣9分,记大过或留党察看处分扣7分,记过或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扣5分,严重警告(含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扣3分,警告(含党内警告)处分扣1分,多次处分只计最高项一次。

  2.营级以下军转干部考核打分办法。

  (1)军龄(含入伍时在地方院校学习时间)每年加1分;

  (2)荣誉称号加9分,一等功加6分,二等功加4分,三等功加2分。对今年参加抗震救灾、抗击雨雪冰冻灾害、藏区维稳的军转干部(以省军转办确定的名单为准)按战时待遇予以加分,即未立功受奖的按三等功予以加分、获三等功的按二等功予以加分(以此类推)。多次立功受奖只计最高项一次;

  (3)在边远艰苦地区或者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满10年加2分,满15年加3分;

  (4)撤职处分扣5分,降职(含降级、降衔)处分扣4分,记大过或留党察看处分扣3分,记过或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扣2分,严重警告(含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扣1分,警告(含党内警告)处分扣0.5分,多次处分只计最高项一次。

  (三)考试考核总成绩公布时间及地点。

  考试、考核结束后,考试分与考核分相加得出考试考核总成绩(考试考核总成绩相同的,考试分高者优先;考试分也相同的,军龄长者优先)。考试考核总成绩于10月20 日(星期一)上午10:00时在市考试指导中心报名大厅的“公告栏”公布。同时在市人事局网站公布。

  三、体检

  (一)体检对象。

  符合我市接收安置条件的2008年军转干部(含自主择业军转干部)。

  (二)体检时间。

  10月21日-10月22日在市第二人民医院体检中心(福田区笋岗西路3002号)进行安置体检。

  营级以下军转干部体检时间:10月21日(星期二)上午7:30时开始(半天);

  团级以上军转干部体检时间:10月22日(星期三)上午7:30时开始(半天)。

  (三)注意事项。

  1.体检时携带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和近期着军装免冠一寸彩相1张;

  2.现场填写《体格检查表》(市军转办现场核对后,先空腹抽血,再检查其它项目,所有项目检查完后将《体格检查表》交回体检中心总台,自愿领取免费早餐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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