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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事局关于做好深圳市2008年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有关工作的通知

深圳市人事局关于做好深圳市2008年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市2008年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根据《军队干部转业安置暂行办法》(中发〔2001〕3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意见》(中发〔2007〕8号)的精神,我局将对军转干部进行适应性培训,同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计划分配军转干部以职位公开、考试考核、择优定岗的办法进行安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应性培训

  (一)培训对象。

  符合我市接收安置条件的2008年军转干部(含自主择业军转干部)。

  (二)培训目的、内容及方法。

  通过培训促进军转干部转变角色、提高适应能力、学习地方工作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以地方工作应知应会的基础知识和技能为主要内容,采取全脱产、走读形式,以课堂讲授、案例分析、分组研讨、经验分享等方法进行。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为9月24日-9月28日(共5天),培训地点设在深圳国际人才培训中心(福田区福中路17号国际人才大厦5楼)。

  培训报名于9月21日-9月23日到国际人才大厦六楼602室办理,个人填写《军转干部适应性培训班报名表》,当场发给《听课证》(注有上课时间和地点)。通过传真方式报名的,请务必电话确认。联系电话:83210778、83210779,传真:83233537。报名表可在市人事局网站(www.rsj.sz.gov.cn)“教育培训”网页“业务表格下载”栏目下载。

  培训实行严格考勤制度,学员凭《听课证》上课,记录考勤情况。培训结束后凭听课证领取《深圳市干部培训登记表》,作为新单位记录本年度参训的依据。

  二、考试及考核

  (一)考试。

  1.报考对象。

  符合我市接收安置条件的2008年计划分配军转干部。

  2.报考条件。

  (1)遵纪守法,品德优良,愿意履行报考职位职责、为特区建设服务;

  (2)符合报考职位规定的条件;

  (3)报考公务员职位须具有大专毕业以上文化程度;

  (4)身体健康;

  (5)从事医疗卫生专业(医、药、护等)的军转干部,限报职位名额表上注有“医疗卫生专业”的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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