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发展加工流通,强化龙头带动。把大力发展畜产品加工业作为发展现代畜牧业的突破口,积极发展畜产品精深加工,以加工带基地,以加工促发展,实现畜产品加工增值,尽快改变畜产品以“原字号”外销为主的局面。
1、扶持壮大畜产品加工领军企业。按照“扶优、扶大、扶强”的原则,围绕优势产业,培育一批起点高、规模大、带动力强的龙头领军企业。(1)重点推进森宝食品集团公司打造中国南方最大生态肉类食品加工基地发展战略,着力促进森华公司年屠宰加工200万头生猪冷鲜肉一期工程达产达标和二期工程开工建设,加快生态肉类食品精深加工、肉鸡加工生产线扩建和生物有机肥厂建设,力争2010年,森宝食品集团公司实现年加工肉鸡3000万羽、加工肉猪100万头,加工产值30亿元。(2)重点推进武汉汉口精武食品公司投资连城白鸭和黄兔加工项目,加快连城白鸭精深加工和黄兔精深加工项目建成投产,到2010年实现加工产值4.56亿元。
2、引进和新建一批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加大龙岩山麻鸭、上杭槐猪、长汀河田鸡、武平象洞鸡加工项目招商引资力度,引进一批肉制品深加工、蛋品加工龙头企业,构建综合利用、梯级增值的产业格局,迅速增加畜产品加工总量,不断优化畜产品加工业布局和产品结构。
3、大力发展现代畜产品流通业。继续搞好与本省和广东大中城市畜产品的产销联建,巩固和扩大国内市场占有份额。鼓励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肉食品冷链物流和设立冷鲜肉直销点。支持龙头企业、畜牧业合作组织、农民经纪人和各类营销组织,采取产销直挂、连锁经营和网上交易等形式参与畜产品流通,加强对国内外市场的研究,建立预测预警机制,积极争取建立生猪期货交割仓库。大力发展畜产品会展经济,增加企业开拓市场的能力,支持企业拓展京、沪、粤等省外市场和俄罗斯、东南亚、欧盟等国际市场。
4、加强畜产品品牌建设。坚持走质量、品牌加规模的路子,在优势和品牌方面下功夫,进一步健全品牌畜产品培育、发展和保护机制。依托优势特色畜产品产业发展基地和骨干加工龙头企业,推进品牌建设。到2010年,力争培育省级以上畜产品品牌6个以上、国家级畜产品品牌2个,使品牌畜产品产值和市场占有率明显提高。
5、加快发展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充分发挥畜牧业经济合作组织在加强行业管理、行业自律、维权保障和开拓市场的作用,鼓励和扶持农民按照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发挥专业合作组织的作用,形成“一村一品、一乡一业”的区域产业优势。到2010年,力争全市培育畜牧业专业合作社100 个。
(四)突出标准化生产,提升质量品牌。标准化生产是现代畜牧业的重要基础,是提升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水平、增强市场竞争力的重要保证。要按照《市政府关于生猪标准化生产的实施意见》要求,在2008-2010年全面改造提升900个标准化规模养猪场。
1、强化领导,落实责任。继续将生猪标准化工程项目建设列入县、乡党政目标管理考核内容。落实生猪标准化建设工作责任制,将目标任务逐级分解,落实到基层,落实到单位。
2、狠抓重点乡镇的生猪标准化建设。把新罗区雁石镇、大池镇、铁山镇、东肖镇、小池乡、龙门镇、红坊镇,上杭县中都镇、下都乡,永定县虎岗乡、高陂镇,武平县象洞乡,长汀县南山镇,连城县文享乡,漳平市和平镇等15个乡镇作为实施生猪标准化工程的重点乡镇。对重点乡镇的生猪标准化、养殖业污染治理等实行单列管理、单列检查、单列考核。由所在地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在2009年9月底前完成重点乡镇禁养殖区内全部养猪场的关闭搬迁; 在2010年前完成重点乡镇禁建区、适度养殖区内规模较大养猪场的标准化改造(新罗年出栏1000头以上,永定、武平、长汀年出栏500头以上,上杭、漳平、连城年出栏300头以上);在2012年前完成禁建区、适度养殖区内全部养猪场的标准化改造。
3、加大资金投入。坚持以养殖户投入为主,政府适当补助的原则。在积极鼓励养殖场业主加大资金投入的基础上,各级政府要拨出专项资金,用于扶持生猪标准化生产,切实解决资金投入不足的问题。积极争取国家、省有关部门的项目资金支持,对中央财政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和中央、省生猪规模标准化场项目补助资金,由各县(市、区)生猪标准化生产领导小组统筹安排,用于生猪标准化场建设。
4、认真落实标准化生产技术措施。紧紧抓住产地环境、无公害认证、三区分离、档案记录、饲养规程、质量监管、污染治理等七项标准化技术重点,加大宣传、培训和指导力度,引导生猪标准化场按标准化规范要求实施改造提升。
(五)强化疫病防控,确保稳定发展。牢牢抓住动物疫病防控这根主线,以保障本市畜产品质量安全为目标,认真开展免疫、检疫、检验、监测和监督等各项工作。
1、狠抓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认真贯彻“以防为主”和“依法防控、科学防控、群防群控”的方针,进一步强化动物防疫政府行为,建立健全动物防疫工作责任制,建立稳定的动物防疫经费投入等保障机制,继续按照“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地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负总责,各级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的要求,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列入市对县(市、区),县(市、区)对乡(镇)年度党政目标管理考核内容。要进一步完善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预备队,积极开展应急演练,做好动物防疫应急物资储备,进一步提高应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免疫和监测,确保全市口蹄疫、禽流感、猪瘟、高致病性猪兰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率达到100%、免疫有效保护率达75%以上,实现“力求不发生,确保不流行”的防控总体目标。
2、强化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建立和完善畜牧业养殖档案,引导和指导养殖企业科学用料用药。加强饲料兽药监管,加大对“瘦肉精”、莱克多巴胺、苏丹红、“蛋白精”等违禁药物的监测力度。进一步加强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加强流通过程监管,规范批发市场交易方式,加大对活畜禽交易市场的监管力度。加强省际间动物及动物产品流通的检疫监督,严防省际疫情传播。推进动物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做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依法严厉打击加工销售病死畜禽的违法行为,有计划地在新罗、永定、上杭、武平、长汀及重点乡镇设立病死畜禽处理池。
(六)坚持科技创新,做好服务工作。科技进步是提高行业整体素质和效益的决定性因素,是畜牧业发展的根本出路。相对于其它农业产业,畜牧业更需要科技的支撑,产业的开发更需要高层次的人才。
1、加强从业人员的技术技能培训。加强畜牧兽医从业人员的技术培训,加快知识更新,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通过培训广大养殖户,提高养殖技术水平,引导农民分工合作,走专业化、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畜牧业生产经营的路子。
2、继续抓好良种繁育体系建设。着重加强河田鸡、白鸭、槐猪、福建兔(连城黄兔、通贤乌兔)、山麻鸭、花猪、石潭鸡、象洞鸡等优质地方品种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积极支持畜禽新品种引进和培育,继续扶持发展一批种畜禽场,重点完善生猪、地方特色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切实加强各类种畜禽场建设,依法强化种畜禽管理,不断提高良种的覆盖率和贡献率。
3、大力推广适用“五新”技术。重点推广良种繁育、安全饲料生产、无公害畜禽养殖、畜禽养殖污染综合防治、畜禽疫病快速诊断和监测技术,通过实施科技入户工程,加快科技成果向实际生产力的转化,不断提高科技对畜牧业的贡献率。
4、做优做强饲料兽药产业。大力发展饲料工业,全面推行高效、环保、安全型饲料生产技术,积极发展饲料添加剂和兽药产业,积极引导中小企业联合发展,增强市场竞争力。逐步充实饲料监管人员,建立健全饲料监管体系。
三、畜牧业发展的组织保障
(一)加强畜牧业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把扶持畜牧业稳定健康发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畜牧业发展规划,并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认真组织实施。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解决畜牧业发展中遇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各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认真履行规划、指导、管理、监督、协调、服务的职责;各级发改、经贸、财政、国土、林业、畜牧兽医、环保、金融、科技、工商、技术监督等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共同促进畜牧业健康、稳定、持续的发展。
(二)依法促进畜牧业稳定发展。要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
畜牧法》等法律法规,落实支持畜牧业发展的各项措施。加大普法力度,继续深入开展
畜牧法及其配套法规的学习培训和普法宣传工作,提高生产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加强行政执法体系建设,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强化行政执法力度,为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律环境。
(三)加大对畜牧业发展的投入。按照“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要求,增加政府对畜牧业的投入,重点加强对动物防疫、生态环境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及地方畜禽品种保护,特别是要加大对养殖业污染治理经费的投入,制定出台强制拆除养殖场补偿政策,各级政府每年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用于养殖业污染治理工作。加大900个生猪标准化养殖场的基础设施的改、扩建资金的投入。加快推进动物防疫和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各级政府要将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配套经费、强制免疫注射经费、重大动物疫病监测经费、防疫工作与培训经费、应急物资储备经费、应急储备金(含畜禽免疫应急死亡补偿金)、疫苗贮运费等列入财政预算,并及时拨付。加大市县两级检验检测中心、省际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乡镇基层畜牧兽医站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
(四)强化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各级政府要认真做好调度、协调、监管工作,成立以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发改、经贸、规划、国土、林业、环保、水利、工商、质监、畜牧兽医等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规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规划实施协调会议,组织联合执法,加大对执行规划工作以及污染治理工作的督查力度,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督查,确保规划落实。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制订和细化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为规划的实施提供保障。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各种形式,宣传畜牧业发展规划的重点内容,特别是要让广大干群明确养殖业“三区”规划划定、养殖场建设的审批程序等,提高干部群众对实施规划的认识,为规划实施打好群众基础。
龙岩市生猪产业2008-2010年发展布局规划
龙岩市地处福建省西部,属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年平均气温18.3-20.3℃。全市土地面积1.9万平方公里,耕地196.2万亩。2007年底人口289.2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