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意见


  (四)重点扶持、培育、发展一批具有特色优势的农产品。力争全市每年争创2-3个省著名商标、省级名牌农产品。形成一批具有地方特色和优势的农业标准化基地、出口基地、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责任部门:市质监局、工商局、农业局、林业局、畜牧兽医水产局)

  (五)开展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继续挖掘具有我市地域特色的农产品申报国家地理标志产品,指导申报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集体商标,增强我市农产品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力争全市每年有2-3个产品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争创2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集体商标。(责任部门:市质监局、工商局)

  (六)强化流通领域的标准化管理。到2010年,鲜活农产品普遍实行市场准入制度,培育5个以上标准化、规范化管理的农产品市场,其销售的农产品安全达标率达95%以上。(责任部门:市农业局、畜牧兽医水产局、经贸委)

  (七)建立农业标准化推广队伍。加强农业标准化意识,建立一支500人以上的具有专业技术和标准化知识的农业标准化推广队伍,建立健全农业标准化信息服务体系。(责任部门:市质监局、农业局、林业局、畜牧兽医水产局)

  三、工作重点

  (一)建立和完善农业标准体系。建立农业标准体系是推进农业标准化的基础和前提。在贯彻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特别是有关强制性标准的基础上,各县(市、区)要结合当地的特点,突出优质、高产、高效、生态、安全,加快制定全市大宗农产品、名优特农产品、重点出口农产品生产发展需要的农业综合标准。重点抓好优质稻、优质果茶、蔬菜、珍稀食用菌、水产养殖、苗木花卉、烟叶、笋竹、药材、肉牛肉羊、速生丰产林、工业原料等优势产业的综合标准制定。加强各级标准的实施,做到主要农产品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有标准可依,用标准组织生产、规范农产品市场、评价农产品质量、指导农产品消费。

  (二)加快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依据我市现代农业发展的特点以及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和农业科技示范片的规划,合理布局,突出重点,建设好一批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示范效果强的农业标准化示范区,推动农业标准化生产。积极组织申报和实施国家级、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做到“选好一个项目,建立一个体系,形成一个龙头,创立一个品牌,带动一个产业,致富一方百姓”。对已验收的示范区,要做好跟踪评价,促进示范区的扩大、巩固和提高,形成较为完备的农业标准化示范网络,扩大示范面积,提高标准覆盖面,增强示范的辐射效应。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