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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卫市开展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五、组织领导
  为了切实抓好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确保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顺利进行,市人民政府成立由市经委、宁夏银监局中卫监管办事处、财政局、建设局、公安局、旅游和商务局、农牧林业局、工商行政管理局为成员的中卫市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经委,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附件:1、非法集资活动的12种主要表现形式
  2、8类涉嫌非法集资广告

  附件1:

非法集资活动的12种主要表现形式

  一、借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庄园开发、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非法集资;
  二、以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等权利凭证或者以期货交易、典当为名进行非法集资;
  三、通过认领股份、入股分红进行非法集资;
  四、通过会员卡、会员证、席位证、优惠卡、消费卡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五、以商品销售与返租、回购与转让、发展会员、商家加盟与“快速积分法”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六、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或者地下钱庄进行非法集资;
  七、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造的“虚拟”产品,如“电子商铺”、“电子百货”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八、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非法集资;
  九、以签订商品经销合同等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十、利用传销或秘密串联的形式非法集资;
  十一、利用互联网设立投资基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十二、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附件2:
8类涉嫌非法集资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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