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卫市国家农村信息化综合信息服务试点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人民政府,沙坡头区工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中卫市国家农村信息化综合信息服务试点市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00八年九月二十八日
中卫市国家农村信息化综合信息服务试点市建设实施方案
为认真做好我市国家农村信息化综合信息服务试点市建设工作,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对发展现代农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推动作用,根据国家信息产业部《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的意见》(信部信[2006]229号)和《
关于开展农村信息化综合信息服务试点工作的意见》(信部信[2006]59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现代信息技术为依托,以优化配置信息资源为基础,以互联网等信息传媒为载体,以建立新农村综合信息服务体系为支撑,以提高农民信息应用能力为重点,以政府投入和创新运作模式为保证,坚持“政府部门主导,社会力量参与,完善运行机制,实现多方共赢,服务农村农民”的基本原则,按照国家农村信息化综合信息服务试点市的标准,开拓创新,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稳步推进市、县、镇(乡)、村信息化服务网络建设,整合涉农信息资源,加快信息技术在农业和农村的广泛应用,拓宽我市农民获取信息、农产品销售、党员教育培训和繁荣农村文化渠道,不断提高我市农业和农村信息化水平,力促农业和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全面广泛的信息服务。
二、建设原则
(一)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以政府开发、整合全市涉农资源,创造条件,强力推动,组织引领农民群众积极参与;按照市场化原则,建立农村信息化综合信息服务的多种途径和运营维护模式,推动信息技术在农村的普及和应用。
(二)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按照镇(乡)、村和灌区、山区,以及农业特色产业的不同,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创造性地开展农村信息化综合信息服务工作,不搞一刀切,形成各具特点和特色鲜明的发展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