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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物价局关于印发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郑州市物价局关于印发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郑价费〔2008〕10号)


各县(市)、区物价局:

  为贯彻落实《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的意见》(郑政办[2008]29号)要求,结合物价部门工作职责,特制定治理车辆超限超载(以下简称“治超”)工作实施方案,现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八年九月二十三日

郑州市物价局关于治理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依法严管、标本兼治、立足源头、长效治理”的总体要求,规范道路运输收费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确保道路畅通、交通安全,建立规范、公平、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充分发挥收费公示制度制约乱收费的监督作用,建立有效监管机制,促进全市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组织实施

  根据市政府要求,成立市物价局治超工作办公室。程国平副局长任主任,平年佑处长任副主任,办公室成员由收费管理处、物价检查所有关同志及各县(市)、区物价局收费科科长组成。实行系统联动,辖区管理责任制,各县(市)、区物价局要确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的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制订工作计划,对治超工作进行督促、规范、检查,推动治超工作深入开展。

  三、工作的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

  治超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 开展宣传治超活动。市局收费处组织,各县(市)、区物价局负责实施。通过媒体宣传,形成开展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运输的舆论氛围,使超限超载运输的危害性和治理政策措施深入人心。同时加强对价格执法人员法制培训,使广大执法人员掌握政策,严格执行政策,坚持依法治超。

  第二阶段:规范管理阶段。市局收费处组织,各县(市)、区物价局负责监督落实。主要工作:制定治超收费标准,规范治超收费行为。根据河南省发展改革委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目录,制定相关收费标准,促进建立公平竞争、健康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各县(市)、区物价局要全面掌握每个治超站的基本情况,规范收费公示牌的设立(包括公示的项目、标准及备注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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