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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物价局关于郑州外国语学校分校住宿费标准的批复

郑州市物价局关于郑州外国语学校分校住宿费标准的批复
(郑价费函〔2008〕92号)


郑州外国语学校分校:

  你校《关于申请延长住宿费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你校是经郑州市教育局批准、市民政局登记成立的民办学校。2004年学校成立之初执行我局核准的住宿费标准已经到期,根据省发改委、教育部、劳动保障部《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发改价格[2005]309号)和省有关规定,鉴于你校住宿条件并未发生改变,经研究,同意你校继续执行原收费标准,即:住宿费标准每生每期350元。

  你校收费前应按规定到市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并按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的要求,做好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公示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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