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意见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意见
(赣府发〔2008〕15号 2008年9月17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我省森林资源丰富,森林覆盖率居全国前列,森林防火任务非常繁重。特别是近年来,一些地方森林火灾频发,并导致人员伤亡。森林火灾已成为影响我省安全的一个突出问题。为加快建立健全森林防火长效机制,切实提高预防和控制森林火灾的能力,切实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森林火灾预防,提高森林火灾防控能力
  1.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各级政府要开展经常性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采取多渠道、多形式广泛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用火知识,强化依法用火责任,提高全社会的森林防火意识。在持续干旱等高火险天气和元旦、春节、清明、冬至等重要时段,各级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要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及时发布火险预报,努力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林区各村、组要安排人员鸣锣警示,提醒农户注意森林防火。各中小学校要加强对青少年的森林防火安全知识教育,林区中小学森林防火知识教育要经常化。
  2.加强野外用火管理。在森林防火重点期,严格控制烧荒、上坟烧纸等野外用火,严禁在林区和林缘地带开展生产性用火。确需用火的,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单位审批,领取用火许可证,明确安全用火责任人,落实防范措施,在低火险天气条件下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
  3.建立村级护林联防制度。以村为单位,结合林业“三防”协会,由村干部牵头,同林农一起组成护林联防队,在高火险天气开展野外用火巡查。省财政从2008年开始,对全省林区村村级防火经费实行转移支付补助,转移支付资金与林地面积和森林防火成效相挂钩。具体补助办法由省财政厅会同省林业厅制订。
  4.做好森林火险监测和预报工作。充分利用卫星遥感监测、飞机巡护、视频监控、高山瞭望、地面巡逻等手段,对森林火险进行全方位监控,做到火情早发现、早处置。加强森林火险气象等级预报,及时向社会发布森林火险气象等级。
  5.推进林火阻隔网建设。要对全省的生物防火林带、防火线建设进行科学规划,努力提高控制重大森林火灾发生的能力。省际边界、居民点、易燃易爆品仓库等相关工程设施周围,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周边,以及农田、道路等林缘地带,应当营造生物防火林带或开设防火线。新造林要按标准建设生物防火林带,造林规划及林区各类工程设施建设,须征求同级森林防火部门的意见,确保各项防火设施与工程建设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市、县政府每年要安排一定资金专项用于生物防火林带建设,省里每年给予一定补助。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