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
(合政办〔2008〕7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维护社会发展稳定的大局,构建和谐合肥,推进合肥跨越式发展和现代化滨湖大城市建设,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06〕2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我市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重要意义

  高校毕业生是国家宝贵的人才资源,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是党中央、国务院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有利于青年人才的健康成长,有利于促进我市城乡协调发展,有利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及构建和谐合肥。全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一定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工作的重要意义。要坚持科学发展观,把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工作与加快现代化大城市建设结合起来,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结合起来,要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高校毕业生就业中的基础性作用,努力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协调的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长效机制。

  二、支持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和自主创业

  (一)认真实施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计划

  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财政厅等八部门《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皖人发〔2006〕49号)要求,从2006年起,连续5年每年招募一批高校毕业生,主要安排到乡镇从事“三支一扶”工作。从2008年10月起,对服务期内的毕业生,除省财政厅给予的各项补贴外,市财政提供每人每月200元生活补助,县财政提供每人每月200元的生活补助。并由市、县“三支一扶”办公室指定银行为其办理银行卡,分别将生活补助费及时全额划拨到毕业生的个人银行卡上。对服务期满的毕业生参加本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试的,按规定的程序审核后,每人的总成绩加权合成后加5分。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